第三五四章 恋爱自由(2 / 2)

严广和严再祥都鸦雀无声,盛唐继续道:“还有你刚才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吧?我都不用问,你肯定连小学都没毕业,一看就是没什么文化的样子。”

“……”

这话严广想反驳都没机会,因为他确实小学都没毕业啊!

“大清都特么亡了多少年了,你还搁这跟我搞老封建呢?知不知道现在国家提倡的是什么?那是自由恋爱!而且法律还要求婚姻自由,连国家都规定了的,怎么,你比国家都牛逼?你比法律都好使是吧?”

“……”

当吵架脱离只喷脏话的阶段,知识就显得很重要了,在这个层次上,严家父子显然不是盛唐的对手,只能干瞪眼。

盛唐又说道:“你们要不懂法,那我这边正好有懂法的给你们普及一下。”

刘思妤心领神会,板着脸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所以如果你们强加干涉曼歌的婚姻,在法律层面上确实是违法了。”

《民法》是刘思妤刚上大一大二时的必修课程,那个时候刚开始接触法律,一切对她来说充满了新奇和兴趣,所以记忆特别深刻。

而严家父子直接傻眼了,刚才只以为刘思妤是陈曼歌的漂亮同学或者闺蜜,哪里料到她对法律如此精通,好像是…律师?

而徐萍有点懵逼,刚才她跟陈曼歌打电话的时候,说了断绝关系,现在就带了个律师过来不会是真想断绝关系吧?

就在众人发呆的时候,外面有敲门声,盛唐走过去开门,发现外面是上菜的服务员,服务员心里也挺好奇,菜还没上,锁什么门?

服务员放下菜准备要走,盛唐笑道:“麻烦再加两套餐具,谢谢。”

“……”

……

因为这个包间满座十人,空间很大。

等服务员离开,盛唐拉开三个座位,他坐在中间,刘思妤和陈曼歌一左一右坐在他身边,坐下之后,刘思妤和陈曼歌又下意识的把椅子往盛唐旁边移了一下,真有点左拥右抱的感觉。

严再祥都快酸哭了。

而在座的几个人,没有再冲动。

刚才盛唐一开始的举动,就像是一个久经沙场的混混一般,说实话,他们怕了,毕竟有钱人都怕死,虽说他们可以事后找人修理盛唐,可就在这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如果爆发冲突,他们还真容易吃亏。

可后来他身边那个漂亮女生开口,大家对他的看法又发生了些变化,毕竟,哪有混混出门还带着律师的?

如果真有,那得是大佬级别了。

所以,现在几个人觉得都看不透盛唐了,因此没有轻举妄动,准备见招拆招。

不过盛唐接下来没有什么出格举动,一直等到服务员把菜上齐离开,盛唐才摆手道:“大家都别愣着了,快点吃吧,一会儿就凉了!”

说着,又夹了些菜给刘思妤和陈曼歌,两个女生都低着头,陈曼歌有些张不开嘴,因为她的心情是最纠结的。

刘思妤倒是小口吃着,不过她的眉角却是翘着的,因为她觉得盛唐太搞笑了,明明这么严肃的饭局,硬生生被他说的…就跟他做东一样。

而陈达华和严广,一脸敢怒不敢言的模样更是让人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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