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wENxuEmI。cOM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斐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敌之计,目的是用杂牌骑兵牵制我们,他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身后其他兵团。”说话的是兵团参谋卡林,一个颇得高飒喜爱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了。
高飒微微一笑,嘴里坚定的吐出两个字,“前进!”他犀利眼睛望向山顶,这时泛起一抹不属于一个战场统帅该有的柔情。
卡林无奈挥手示意部下把战马拴在山坡下的树林里,然后全速轻装赶路,天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些产自南部的佩罗以撒烈马还剩多少。
高飒第一眼看到这群杂牌骑兵就在心里清楚了乌尔萨的打算,但是,就算这是一个死局他也非来不可,因为,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为了这样一个理由,他人到中年依然独身未娶,为了这个理由,他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发动着战争
可笑的是,世人皆以为他高飒是为了开疆扩土,是为了成就传奇之名,那里明白他心里二十年如一日的思念之苦,那里明白他只是为了能够有朝一日带领兵马杀进罗奈歌,杀到她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