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金钱的魔术,金融(2 / 2)

领地上的银行制度规范,迫在眉睫,夏洛克对对于这种事情不是很感冒,我却对于这些事情非常的敏感,我觉得制度的规范,关乎着领地的金融业是成为吸血毒瘤,还是促进发展的营养液。

历史上最早的银行很可能是宗教寺庙,大约在初始纪元前3000年设立。事实上,银行可能早于货币:最早的存款很可能是以谷物的形式。

在初始纪元前18世纪的巴比伦,伟大的领袖汉谟拉比在他著名的法典中写下了规范银行的法律。希腊人进一步发展了银行,有记录显示寺庙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接受存款、兑换货币和验证钱币(以确保他们不是伪造的)。

罗马人继续在希腊模式的基础上发展了银行,但是当罗马帝国崩溃时,欧洲的大多数金融机构也跟着消失了。此后银行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无人知晓,直到中世纪时人们为了资助十字军东征又重新发明了银行。

如今我的私人领地上开设的银行,职能大体上和在古希腊时代没什么不同。银行收取货币存款,储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取出存款并获得利息。银行把资金借贷给贷款者,货款者到期会偿还货款及相应的利息)。银行还提供兑换外币,签发支票等服务。

银行在社会的价值在于,它能把钱集中投资于大项目。假如有人想建立一座印刷厂,需要为1000金币,远远超过他所能负担的。在有银行之前唯一有能力资助他的只有王室或者教会,如果这些人不感兴趣,这个计划就会陷入僵局。一旦有了银行,这个人就可以去银行贷款。如果银行认为他的项目是合理的,并且他拥有良好的信誉,他就能得到所需的资金。

商业顾问夏洛克,不断的在我耳边提醒我,要减少银行的审批手续,他说道:“如果没有银行,一般的公民很难完成任何大事业。这是发挥公民的力量和民间财富,来促使领地大发展的绝佳机会!”

我却认为,银行是一个公民可以放心把钱存在那里的机构。银行家将存入的钱借给其他人,其他人返回本金的同时,还会会返还借款的利息。银行家将会分给储户部分利润,其余的再投资。一个成功的银行系统需要一种可流通的货币和保证大部分借款人偿还贷款法律。

银行是一个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如果一个城市需要点什么,例如:一座新的谷仓,没有市民个人可以负担得起这样的项目。然而银行中包含着许多不同储户的储蓄,银行便可以将钱借给建造者。当谷仓建好了,建造者就可以利用利润去偿还银行的贷款,而城市中的所有市民都会享受到新谷仓带来的好处(以及从他们的存款中所赚取的利息)

当然,历史上发生过很多银行发生一些坏账的事件,但这通常是应为他们过多的涉足于高风险投资计划或者给那些明显没有借款资格的人放贷。一个运营良好的银行会不断向社会(尤其是那些较贫穷的社会)输入资金。

在法律制度和政策上完善金融中建设的同时,我也在加强领地沿海金融中心的治安建设。

50个治安所,在沿海地区的要害地域,进行开设。

历史上已知最早对治安官的描述之一由英格兰法学家布雷克顿写于初始纪元1220至初始纪元1250年间。

我的建议是:“不管是在哪一天或者是以何种方式,治安官都有将一切登记在案的职责,皆因他掌握着一切所见所闻的记录。但他不能进行判决,因为伦敦塔并不享有判决的权力,因为它缺少了审判程序的第三个要素,即所谓的法官和审判权。他手握的是事实材料,而不是法律与判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