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公民觉醒,改革(1 / 2)

 公民们!在潘帕斯草原,就有七十二种罪名可以判处一个奴隶的死刑,不管他是怎样的清白无辜,而其中能判处其他移民罪犯以同样的刑罚的只有两项。

这不正承认奴隶也是有德性、有智慧、可信赖的人吗?奴隶们都具有人的健全功能,这也是无人置疑的,裁决者的法典中有禁止奴隶读书写字的条文,违者罚款并施以酷刑,这一事实不也是例证?

如果你们能指出,在适用于牲畜的禁令中也有不准它们读书的规定的话,我就答应来辩论一下奴隶是不是人的问题。甚至街上的狗、空中的鸟、山上的牛、水中的鱼、地上爬的虫都能区别奴隶与野兽,难道还需我向你们证明奴隶也是人吗?

够了,今天所说的已足以肯定,这些土著也同样是人。如今,奴隶耕耘、播种、收割,使用一切机械工具,我们盖房、建桥、造船、开采各种矿藏:金、银、铜、铁与黄铜,如今我们奴隶也读书,能写会算,担当了职员、商人和秘书工作。

我们中已不乏律师、医生、牧师、诗人、作家、编辑、演说家、教师;如今我们奴隶也能和别的人种一样从事各种事业,在秘鲁开采银矿、在太平洋上捕鲸、在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上放牛牧羊;我们也同样地生活、旅行、工作、思考、计划,生活在有丈夫、有妻儿的家庭。

尤其重要的是,我们承认并同样热爱生命,追求永生。在这种情况下,还非要我们证明奴隶也是人,岂非咄咄怪事?

你们是要与我争辩“人类是否应当享有自由”,还是要我辩解“人类是否是他们本身的主人”?这些问题你们自己早已经告白天下了,用得着我来贬褒罪恶的奴隶制吗?对于领地来说,这难道还成为问题吗?

奴隶制的是非问题,还如同对付以公正的原则难作判断的、晦涩而棘手的麻烦,需要靠逻辑和推理来解决吗?如果我今天还要当着领地所有人的面,把讲话分成甲、乙、丙、丁,每项再分成1、2、3、4,从相对、绝对、否定、肯定各个角度来证明人有享受自由的天生权利,那在人们眼里,我成了什么样的人了?

这样做既是显示了我的荒唐,也是对你们理解力的侮辱。苍天之下,没有一个人愿成为奴隶制的牺牲品。

奴隶制将人当作牲畜,剥夺他们的自由,逼迫他们无偿劳动,使他们的子孙不识自己的叔伯长辈,他们挨棍棒,受鞭笞,皮开肉绽,奴隶主用镣铐缠住他们手脚,像猪狗般地伤害他们,还要将他们拍卖,害得他们妻离子散,天各一方。还要砸他们的牙齿,将他们在火中烤灼,用饥饿迫使他们归顺于自己的主人。

难道还要我去争辩这一切都是大逆不道的吗?还要我来说明这被玷污了的淌着血的奴隶制是极其错误的吗?不!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我的时间与精力应当花在值得花的事上,而不能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争辩中。

那么,剩下的还有什么需要争论的呢?难道去争辩说奴隶制度不合神意,不是上帝创立的,我们的神学博士们搞错了吗?凡心中有不人道的亵渎神明的思想,就不可能敬仰神明。谁要驳斥这种观点,谁就可以亵渎神明。我可不会这样,争论这个问题的时代早已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