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喝得有点多,微微有点发飘。
秦长青现在很兴奋,也十分亢奋。
说实话,秦长青根本不在乎什么抄袭不抄袭的,别人爱咋说就咋说。
因为本来就是抄来的,这个传言也着实靠谱。
他又不是要成为海贼……呸,又不是要成为诗仙的男人。
就算是有人说他抄袭,有人来找麻烦,也一点儿证据都没有,除非你能一下子穿越到宋元明,然后在穿回来……
但是,五姓七望就不行了,这是家仇、家恨,再者这群混蛋侮辱他抄袭死人,就有点儿不讲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了,简称不讲武德。
秦长青出诗集的目的很纯粹,不是为了名声,那是为了赚钱养家,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秦长青可不会只打他们脸那么简单。
人这个物种,有时候挺有意思的。
但凡不涉及到家事,秦长青都不会怎么计较,可涉及到家事和媳妇,一下就能变成凶煞的百兽之王。
他不介意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多优秀,而是想给李焕儿底气:你男人,行!
也是给秦家上下一百多口子人的在天之灵看看:不肖子孙秦长青,一定给大伙报仇雪恨!
所以,当孔颖达等人提出来,第一题以李焕儿为题作诗的时候,秦长青就开始有点上头了,直接放大招。
拎着酒壶,秦长青晃晃悠悠的抿了一口,拿起沾满浓墨的毛笔,一边吟唱,一边写下将进酒:
“君不见,大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长安城的名宿们,在一首“云想衣裳花想容”之后,已经不怀疑秦长青抄袭了。
但对秦长青的书法,他们一点都不清楚,心性大起,就自动站在一旁围观揣摩。
诗词这东西,可以预先背出来,但字可是要工工整整的写出来,没有半点作假可讲。
在场的人,大儒、名宿很多,书法水平基本算是大唐一等水准,看到一排字写出来之后,纷纷赞叹秦长青的书法好,这一手字写的实在是漂亮。
秦长青上辈子钻研过书法,擅长的是毛体。
毛体字里行间都充斥着豪迈、洒脱的气概,这是一般文人书法所不具有的。
人有像貌、筋骨、精神,字也有像貌、筋骨、神韵。
正所谓,书法越好,写的越草。
书写《将进酒》这样的诗,就是要从豪迈洒脱大气,丝毫不遮遮掩掩,因此,毛体最为合适。
秦长青最开始写的就是楷书,楷书通常情况下注重回锋收笔,讲究一个含蓄逆锋。
但秦长青完全没有回锋,也不讲究什么逆锋,直接开壳,这样的写法带着行草的意境,丢掉了含蓄之后,反而多了一股子和谐、自然、洒脱。
逐渐的,秦长青的笔法开始变了,楷书向行书过度,最后干脆就变成了行草。
无论是笔意还是笔法,乃至笔画之间、不同字体交换之间,都和诗词有了若有若无的牵线,一点都不突兀,反而有一众浑然天成的感觉。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孔夫子,儒学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