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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列前往无冬城的车队中,文德斯和张虎恩相对无言,文德斯其实非常害怕,他怕坐在对面的张虎恩暴起把他的脑袋扭掉,就像他扭掉玫瑰烈焰的脑袋一样,咔哧一下就变成了畸形怪胎。不过身为贵族,他不愿意表现出自己的懦弱,旁边还有人看着呢,不能这么丢脸。
张虎恩身上的箭创已经被处理干净了,当他得知自己要前往黑城成为一名光荣的北疆卫士------灰袍子的时候,别提心里多不爽了,谁会吃饱了没事干去关注一个死守着长城一辈子的灰袍子,打从坐上马车后他就在算计,算计着怎么逃走。
“嘿,不要想着逃走了,你的妻子已经被公爵大人赎买了,成为了洛丽亚小姐的侍女,如果你逃走,会连累到她的。”
靠在车门边上的酒糟鼻子一语就道破了张虎恩的心思,他朝酒糟鼻子看去,这家伙竟然是个以色列人,难道犹太人都tm这么聪明?
“逃走,一个奴隶而已,逃到哪里都会成为追捕的对象。”
文德斯不忘记嘲讽一下张虎恩,张虎恩用一种可怜的眼神盯着他,意思是你也好不到哪里去,文德斯的自尊再次被张虎恩的眼神给伤害了,他不服地叫嚣道:
“我父亲只是一时生气罢了,等到他气消了,就会接我回去,我相信不会很久,我就能回到温暖的。。。。。。”
“别做梦了,你看看这是什么?”
张虎恩从上身的粗布麻衣里逃出了白瓷瓶扔给了文德斯,坐在文德斯身旁的一名牧师立马抢了过去,打开瓶塞闻了闻,变色道:
“主神啊,竟然是狂魔药剂。这种邪恶的东西怎么在你的身上?”
牧师将狂魔药剂塞好递给了酒糟鼻子,酒糟鼻子打开闻了闻,拉开车门,将瓶子扔了下去,依旧那副懒洋洋的模样,说:
“还能是谁。只有紫色蔷薇那个娘们儿能从婆家带来这种鬼东西,幸好你没喝,要不现在你已经成为白痴了。”
张虎恩从拿到药剂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药剂的副作用,对智力和意志造成永久损害的后果他可不敢承担,带在身上也是为了不时之需,没想到就这样被酒糟鼻扔下了车。文德斯打从听到狂魔药剂的那一刻起脸色就变得惨白惨白的。他难以置信地抓着头发,说:
“为什么,他们就这么想让我死,为什么。就因为我的母亲是奴隶吗?”
酒糟鼻看着文德斯,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懒洋洋地说:
“行了,比你惨的贵族我见得多了,赫伦谢公爵的小儿子你知道吧,就是那个臭名昭著的恶魔崽子,他也没有做错任何事,就因为长相磕碜。便被排挤出了家族,据说跟着一个吟游诗人四处流浪着。如果你运气好在黑城碰到他,可以和他交流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落魄贵族不如狗。”
“。。。。。。鲁斯、露皮塔,我不会放过你们。”
任由文德斯在那里发泄着自己的怨恨,酒糟鼻看向假寐的张虎恩,说:
“去黑城还要跑三天三夜。我劝你还是放弃那些不合实际的打算,老老实实去黑城服役,如果你运气好能够混上一个小队长的职务,就能把你的妻子接过去,安置在灶路村。那样你们也算是团聚了。”
张虎恩不搭理他,马车就这样走走停停,连无冬城的城门都没进,只是在城外的一个小村子补给了一下,和全国各地的拉运新人的马车汇聚到一起,第二日才出发,住在村子里的农户家中,农户对张虎恩和文德斯都非常客气,人家是一去不复还,为的是包围北疆不被蛮族和野兽侵袭,是有功的,不管人家犯过什么错,穿上灰袍之日起,就被赦免了。
文德斯吃不下农户的粗茶淡饭,躺在床上发呆,张虎恩享用完了人家提供的美酒后,回到了卧室,一个卧室里除了文德斯这个娇娇大少爷,还有一个叫马里兰的惯偷,和一个叫雷恩斯的抢劫犯。
“你犯了什么事儿,大个子?”
马里兰偷偷摸摸地掏出一根烟杆子和一撮烟草递过来,没想到这小偷还挺会生活的,张虎恩结果烟草点上,猛吸了一口,一个醇香的浓厚烟气钻入肺部,他舒服地从鼻孔喷出烟圈儿,靠在床上回答道:
“我是一名角斗士。”
“哦?怎么去当灰袍子了,是不是对角斗场上的生活感到厌倦了。”
“得罪了贵族,就被弄去了。”
“该死的贵族!”
抢劫犯和惯偷异口同声道,他们都是因为冒犯了贵族才被弄去守长城的,如果只是针对平民,服服劳役就够了。
“那你杀过人?”
张虎恩点了点头,马里兰有些羡慕地说:
“真好,至少你在城墙上的日子比我们好过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