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特缓缓抬起头,目光中仿佛有一团燃烧的火焰在跳动。
“诚然,caa确实如您所说那般强大,但它依旧没有能够避免一个在所有经纪公司身上都存在的通病,那就是不够重视新人!”
在好莱坞,由于经纪人的薪酬与演员的片酬息息相关,而演出电影的机会多半与演员的名气有关,这就让新进演员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因为他们没有名气,所以很难获得那些大牌经纪人的青睐,而没有人脉深厚的经纪人的协助,他们很难打入原本就封闭的演艺圈并且获得演出的机会。
在这个问题上,caa也不能免俗,奥维茨之前关于caa的诸多论述中,多次提到“顶级资源”这个词语就是最直观的证据,说白了caa也只喜欢做大牌明星的人才代理工作。
这本来不是什么错,但李特现在专门把它提出来,奥维茨立刻就明白了李特的用意。
“所以你打算去跟那些经理人争抢猎物?”
在提到经理人这个词语的时候,奥维茨嘴角有个微微下撇的动作,看得出他对这个职业并无太多好感。
经纪人和经理人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两者的职责泾渭分明:经纪人负责为客户寻求工作机会,而经理人则为客户的事业与生涯规划提供咨询,并为客户的事业发展提供相关的协助和培训。
但在现实中的好莱坞,经理人和经纪人的工作范围却时常发生重叠,经纪人不被允许以任何方式参与艺人作品的利益分成,而经理人则可以兼任艺人演出作品的制片人,因此经纪人的薪资只是来自艺人报酬不超过10%的提成,而经理人则可以上不封顶,通常可以达到15%或20%,甚至更多。
因为经理人要价太高,所以大牌艺人一般都只接受经纪人的服务,但是那些急于出头的新人就没得选了,一般经纪人看不上他们,所以他们就只能接受经理人的服务。
本来,经理人在艺人尚未出名之前就开始为其提供服务,而这些先期的投入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获得回报,甚至运气不好遇到一个怎么都红不起来的艺人,那么这些投资就直接打了水漂,因此好莱坞的游戏规则允许经理人以较高的收入提成来保障其投资风险,可问题就出在一些经理人太过贪婪,在帮助艺人成名之后依旧收取较高比例的收入提成,而当艺人无法忍受这种盘剥的时候,双方很容易就会爆发冲突。
在过去的数年当中,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大明星在羽翼渐丰之后,为了摆脱经理人的控制而不支付经理人报酬,在被经理人起诉之后,又在法庭审判中胜诉,原因是因为法律在对经纪人做出种种限制的同时,也赋予了经纪人特有的权力,即帮艺人洽谈工作的许可。换句话说,像经理人这类没有取得经纪人执照的人是没有合法权力去帮艺人做合同谈判工作并且取得酬金,这也就是经理人在起诉违约艺人时经常败诉的原因,因为在他们的收入中,本身有一部分就是不合法的。
当然了,只要经理人不和艺人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行业对经理人的这部分“非法收入”通常都是持默许的态度,原因是经理人在培养新人方面确实发挥着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
本来强尼-柯克兰看向李特的目光本来还有几分期待的,等奥维茨点破李特的意图之后,强尼-柯克兰的眼神跟着就变了。
李特作为一名拥有加州劳动法核准执照的经纪人,却把目光对准了一般经纪人根本看不上的新进艺人,这种做法落在旁人眼中多少有些饥不择食的感觉。
奥维茨虽然没有把失望直接写在脸上,但显然他也不看好李特的这个思路,不过有一点他比柯克兰强,他没有因为李特的这个想法而对李特生出轻视,相反他觉得这是一种很务实的表现。
李特现在要名气没名气,要人脉没人脉,大牌明星除非脑子抽筋才会找他做经纪人,也只有那些没有什么名气的新人,才会愿意跟他合作。
也许自己应该支持他去试一试。
这个念头从奥维茨的脑中一闪而过,尽管他对李特不抱太大希望,可万一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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