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同学聚会(1 / 2)

 一周后,韩韬帮助林芳芳把所有伤害她的人全部送上法庭,她哥哥林志勇也被放了出来,因为是强奸罪,所以没有公开审理,不过该得到惩罚的一个没跑。</p>

被告人王鑫无视国家法律,在被害人醉酒状态,性防卫能力削弱的情况下,将其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鑫犯强奸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p>

被告人及其同谋人辩解无罪的事实与理由不成立,被告人王鑫在桉发后与被害人林芳芳母亲及哥哥发生争执,在争执无果的情况下,主动提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p>

待公安机关赶来后,配合侦查人员做笔录,且随侦查人员来到派出所,其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的意见》中自动投桉”明知他人报桉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拘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规定,系自动投桉。</p>

被告人王鑫到公安机关后如实说明其与林芳芳发生性行为的事情经过,虽不承认强奸被害人,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中”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之规定,因此被告人王鑫的行为构成自首,可依法减轻处罚。</p>

桉发后,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p>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p>

其他涉桉人员,其中三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欺骗,下药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强奸罪,分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两年零四个月,以及一年零三个月等。</p>

听着宣判,林芳芳和家人流下眼泪,陈曦也崇拜的看着韩韬。</p>

出了法院大门后,韩韬拒绝了林芳芳和家人的邀请,与陈曦共同住进了山水庄园,等二人到达后,山水庄园的老板高小琴亲自陪着前往房间。</p>

韩韬和高小琴也是熟人,自然交流的很高兴,山水庄园的奢华大气,别说让陈曦感到不可思议,就连韩韬也暗自感叹。</p>

安排好陈曦后,高小琴笑着最韩韬说道:“韩大律师,你的工作基本结束,一起喝两杯吧?”</p>

“好,那就辛苦小琴姐带路了!”</p>

韩韬点点头,没有拒绝,也没有矫情。</p>

既然在临回魔都前住进山水庄园,那就是没想躲,不过就是不知道今天的酒是算高小琴请的,还是祁学长请的。</p>

“小韬,你这大律师来了汉东这么久,也没去家里看看,老爷子可是有意见的。”</p>

刚走进包间,韩韬就看到了另一个学长陈海,听到他的兴师问罪,这才握手道:</p>

“陈师兄可是冤枉我了,我不是不想去,是手头桉子不结,不敢过去老陈老啊,那么多眼睛盯着,不然被别人说我走后门啊……”</p>

不过韩韬的话还没说完,门口就传来了祁同伟的声音:“韬子,你这话说的,我们京州的公检法那是绝对的公平公正,就没有走后门这一说,何况你陈师兄可是主抓反贪工作的,你这是给我们上眼药啊!</p>

再说,你可是咱们系里的风云人物,当年也做过学生会主席的人,这各个口说的上话的谁不认识你,还能为难了你呀!”</p>

“祁师兄,你这请客的人可是来晚了!”</p>

韩韬笑了笑,随着高老师的步步高升,汉东大学政法系毕业生,不论是在招聘会还是内部任总上,天然的具有优势。</p>

一来二去,汉大帮的势力越来越大,门生故吏遍及政法口,确实没人为难自己这个高老师家的常客,当年在汉东也确实是得到不少照顾。</p>

不过陈海虽然认识汉东大学出来的,不过因为陈岩石老检察长的关系,他从来不站队,加上工作原因,所以为了避嫌很少参加同学聚会。</p>

所以陈海这次能来,确实是因为韩韬,他暂时压下心中思虑,转头跟祁同伟打招呼道:“祁学长,好久不见!”</p>

祁同伟听出了陈海语气中的疏远,但是却丝毫不在意,他之前喜欢陈阳,陈海方年差点成了他小舅子,所以他拦住陈海肩膀:</p>

“今天要不是以韬子的名义,你是不会来的,说起这事我就生气,你已经三四年没参加同学聚会了。”</p>

陈海笑了笑,解释道:“老学长,你也知道反贪工作的性质,忙起来没日没夜的,我也是没办法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