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群雄割据 第五十九节 对阵(2 / 2)

商业三国 赤虎 4900 字 2019-09-24

信使无可奈何的看刘备耍无奈,本想解释这封信出自朝廷诏使之手,可刘备随后的猛然大喊,让使者放弃了解释的打算。

在使者想词的时候,刘备飞快地走到帐篷口,憋足了中气大喝:“传令兵,吹军号,传我命令,全军拔营,渡河。”

军号凄厉地响了起来,帐外人喊马嘶,刘备放下门帘,轻松的走到信使面前,轻描淡写地问:“颜良、文丑两位将军走了多久了?邺城现在还有多少人马防守?”

使者张口结舌,无言以对。

刘备再问:“听说袁术在南阳,闻袁绍新得冀州,遣使来求马千匹,本初公不愿给,惹得袁术大怒,本初公连自家兄弟都不睦。一旦有事,谁来救援,万一事败,投奔何人?”

使者满脸震惊的表情,看着刘备:袁公看不起这个原来的青州下吏,以为此人出身行伍,全靠讨好百姓才获得拥戴,而此人却一直蹲在角落里,磨着牙,关注着袁公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扑来,咬人一口。

不等使者想出词来回答,恰巧张飞撩帘闯入,大喊道:“大哥,要动手吗?太好了。我第二军团先过河。”

一眨眼,太史慈也闯入帐内,接着张飞的话头说:“我军渡河,就要进入敌区,当以轻骑先渡,然后四散搜索护卫,我狼骑当首渡。”

紧接着,刘备的营帐变成乱哄哄的菜市场,将校们进出不绝。传令声、询问声、吵架声,响个不停。乘人不注意,信使悄悄溜出帐外,出门时,听到了刘备最后一句话:“子义(太史慈)说得对,狼骑军团应该首先渡河,然后是辎重兵,第二军团尾随其后,再接着是雷骑军团。然后,营帐兵拆除营寨,渡河在河对岸扎营。近卫军团最后渡河……”

信使狼狈奔回邺城,为了显示自己有大智慧,临走时,特地通知颜良、文丑回军救援邺城。颜良、文丑本是两个莽夫,接到信后,舍不得放弃排挤麴义的机会,自己不能率大军亲至广平,就派三两个小兵通知袁谭,让他趁机夺取兵权,囚禁麴义。

五日后,袁谭谋事不密,夺权不成,被麴义察觉,双方在广平城内展开混战。正在此时,张郺率领的碣石军团突然出现在广平北门,乘城内混乱,占领了北门。

麴义见小城已不可坚守,当机立断从西门冲出。准备前往河内投奔张扬。才走了五里路,太史慈率领狼骑军团轻骑赶上。是战是走,稍一犹豫,重盔重甲的雷骑已出现在天际之间。

唉,麴义叹了口气,这或许是我麴某的最后的一战。摔了摔头,麴义仿佛要甩去颓丧的心情的,大声命令道:“结阵,迎敌。”

800名新训练的伏盾阵士兵越众而出,手持着一人多高,门板似的盾牌,站立在阵前。800弓兵躲在盾牌后面,瑟瑟发抖。

“3万步兵对1万骑兵,也算是势均力敌。可现在是在野外。新训练伏盾阵士兵,显然不如老的一批人勇敢,论理,伏盾阵士兵的埋伏,身下需要挖个浅坑,现在,也来不及了。”麴义连连懊悔,自己怎么会在野外,在无准备的情况下,与雷骑这样强大的突击兵种战斗呢?

赶到战场的雷骑兵,纷纷跳下马来,歇息着马力。五千狼骑分成左右两翼,在伏盾阵外围缓缓地游戈。更令麴义气恼的是,这些家伙还胆大妄为,肆意挑衅。这些狂妄的轻骑兵三五成群,在为首的将军的带领下,慢悠悠地围着伏盾阵转悠,看到哪处士兵稍有松弛,就猛然发起冲击,占了便宜后,遇到一点阻力就迅速后撤。

麴义心中跃跃欲试:好大胆的高顺,雷骑主力竟敢在我阵前歇马,我若是有一支骑兵,突然杀出,名震天下的雷骑就会失败于马下,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不行”,麴义转念一想,强忍住了诱惑:“高顺分明是看见我结阵严密,诱我出击,一旦我军阵松动,雷骑冲击过来,崩溃是早晚的。况且我要出击,必须越过阵前的伏盾,还要与狼骑纠缠,雷骑有足够的时间上马。”

“不行”,高顺观察着麴义的阵型,摇头叹息,“根据抓获的麴义败兵交待,这应该是伏盾阵。如此小军孤立于大阵之外,距离又不远不近,若以雷骑冲击,即使全歼了这些盾兵,失去了冲击力的雷骑,近身格斗还不如普通步兵。以狼骑进攻吧,正面攻击,敌军有这么大盾牌护身,攻击效果一定不佳。侧面进攻,需置身于这个小阵与敌军本阵的夹击下,即使成功,伤亡一定惨重。”

可惜,重骑兵由于马额上有金属面甲,马的视野受到限制,所以冲击线路只能是笔直的,否则的话,用重骑绕开伏盾阵,冲击他的本阵,再以狼骑截杀,就可以消灭这股游离于大军之外的小阵。

旌旗飘扬,又有一支青州兵赶到战场,麴义瞪大眼睛,寻找那只著名的傻笑憨熊——刘备来了吗?若是我的性命由这个不败名将拿去,死了也值。

片刻之间,青州军队稳住了阵脚,高高的指挥云车升了起来。指挥车上三面军旗飘扬,由高至低依次为“出云大督护 高”、“前军师 田”、“青州飞骑将军 太史”。

麴义失望地叹了口气,依照他了解的青州军事条例,升起了指挥旗,这说明参战的所有军队已经到齐。看来,刘备是不屑和自己交手了。

转念一想,麴义又觉得颇有自豪感,为了对付自己这3万步兵,刘备出动了出云城的第一将、四大军师之一,外加一个青州五虎——飞骑将军,也算是看得起自己,自己的性命由高顺这个猛将收割去,也算是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