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畔,他形单影只,独自一人晃晃荡荡,这感觉就像是被风吹拂的雨,晃荡累了,他找到一块稍微平整的石块坐下,又感觉自己像是根上了岸的芦苇,与岸上的风景格格不入,那深深的水底才是他应该存在的空间。
他看了眼对岸的山峦,那些曾被儿时的他膜拜过的山峦,曾被轻狂少年时的他感叹过“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的山峦,现在来看,除了光秃还有什么?还有身边的这片河畔,这片曾被他深深留恋过的河畔,现在来看,除了空旷还有什么?
不可否认,他是喝着这条河的水长大的,也曾光着身子多次跟它亲密接触,他最纯真的年华都喂养了它,它却不会像他一样对这些如风的往事刻骨铭心。
他曾说这是他的河,他的故乡就是这条河流的起点,他一直好奇这条河的终点在哪里。
多年后的现在,他刚从那终点所在的地方回来,那是一座陌生的繁华城市,他在那里流浪了半年,没有获得幻想中的美好前程,走过的只是一段灰暗的路段,他只是个卑微的过客。
现在他只能无奈地说,这条河不该再是他的了,终点不是,起点也不是。
一转眼,多少流逝的时光已经把他变成了年纪不小的人,这样的他实在是厌倦了故乡,故乡也厌倦了他。
村子里像他这么大的人,该走的都走了,不该走的也走了,偏偏是当初那个被公认为肯定会远走高飞的他,一而再地不断失落在此,他也走了好几次,可每次都失魂落魄滚了回来,像这条河一直在故乡滚着,滚着。
但他不是这条河,这条河流的轨道是天注定,他的轨道该由他开辟。
想到这里,他在石滩上翻了个跟头,一下子将这条河翻在了背后,他便拍拍屁股走人,他希望下次再回来的时候,不是滚着的,也不奢望开着豪车,最起码要堂堂正正地走回。
……
就是那一次在村里的河畔,前世的金竟成下定了决心,觉悟到人生不该落寞潦倒了,于是,二十五岁之后,他凭借过人的智慧和艰苦的奋斗,短短几年就取得了一定成就,打拼成一个有点资产的小老板。
后来当他回到村里,开的是宝马轿车,身边还带着漂亮女朋友。
他不再生活落寞、贫困潦倒,而是变成了衣锦还乡,他不再被村里人看不起,而是被一些村里人讨好,对他不满的家人变成了以他为傲,那几个势利眼的亲戚都跑来巴结他了。
这就是人生啊!
是现实的人生,也是励志的人生。
……
想到了前世家乡里的那条河,金竟成随即又情不自禁想到了前世家乡小城的一棵树。
当时金竟成已经三十岁了,已经成为小老板了,已经事业有成了。
那天他衣锦还乡,当晚他来到家乡小城市政府门口的一片熟悉的广场,一个人漫步在广场上,像曾经一样,不同的是,曾经他一个人在这里漫步的时候,是生活落寞、贫困潦倒的,而现在他已经是个成功人士。
饶是如此,却还是有一股莫名的力量让他突然心生迷惘,因为他这次归乡是极为短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