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时未至,我不动(2 / 2)

一路上,张胜利就盯着我们看,眼神里头有一种说不出的疯意,看刘晴的时候,更是多了一种毫不掩饰的淫邪之意。

疯狗的那种裸的眼神,似乎让刘晴有些坐立难安。

我顿时捏了捏刘晴的手掌心,只捏了两下,不知道她是紧张,还是对张胜利这疯狗有心理阴影而产生本能恐惧,我能感觉到她的手里已经全部都是汗水了。

刘晴疑惑的看了我一眼,我们在上车前就已经商量好了行动策略――

先是找到一个人流量密集的地段,然后刘晴会捂着肚子喊疼,假装突然月事来了,又忘记带姨妈巾,必须找个公共厕所换,再然后我会扶着她去厕所,这个时候不管有几个保安跟来,我直接动手,撂倒之后就带着刘晴撒腿狂奔……

我们自然已经设定好了暗号。

捏手心。

一下代表静观其变,两下代表放弃,三下就代表立刻行动,我只捏了两下,刘晴肯定是知道我打算放弃了。

是的,我不得不放弃,我千算万算,唯一算漏了的就是这次是由张胜利领队。

这恰恰是我不能行动的理由。

某种程度上,张胜利比雷霆更让人忌惮,他有神经病证明杀人都不算犯法,而且对我恨之入骨,我敢保证,如果不是在这节骨眼上,我对林琅有着不可代替的利用价值,别说车子已经开了一个小时了,恐怕在刚上车的时候,张胜利立刻要动手将我往死里打。

如果下了车,张胜利未必是我的对手,但是这个人压根就不能以常理度之,我可以保证,以他的德性,就算刘晴说月事来了,他压根不予理会,甚至可能还会直接说就在车上解决这样丧心病狂话,就像上一次在小黑屋里头,他狂吼着要刘晴脱衣服一样。

这只疯狗,压根就不知道廉耻为何物!

自从上车以后,张胜利坐的位置就在我的旁边,中间只隔了一条狭窄的过道,车子开了一个小时了,他从来就没将手中的电棍放下来,一直提着,然后一边阴笑一边死死盯着我与刘晴。

不过,我也没有彻底放弃,这一趟出门当然不可能一无所获。

我只是暂时的改变了策略,毕竟这一次要接的人总共差不多一百来人,按照近日林琅的策略,总共分为五批去接,每次二十人,老周已经接过了一次,不算我这次,还剩下三次机会,而且总经理的到来迫在眉睫,相信接人的前后不会间隔太多,撑死三天,我就能再次迎来机会。

《红楼梦》里贾宝玉也说过:“文死谏,武死战,猛拼一死,弃君于何地?弃国家于何地?”

我不能冒险。

不能意气用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输了就是一败涂地,到时候身边的那些人该怎么办?

所以我顺着形势,将行动推迟到最后一次接人上!

而现在我要做的,便是抓住前三次的机会,尽量表现出我的忠心耿耿,我就不相信,每次都是张胜利带队,就算林琅真的是这么定的,我也要暗中使点手段,制造出张胜利不能带队的契机,哪怕是换雷挺来都比张胜利这神经病加疯狗的机会大得多。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利用这里头的机会,知己知彼,将所有的地形了然于胸,到时候也好知道下了车往哪边跑,而且还可以熟悉一下这次接人的流程,从中觅得更好的机会。

这些,都是为我的成功,添上更重的筹码。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两个多小时以后,车子沿着路段,来到一处人声沸鼎的地段,看指示牌叫做第五街区,第五街区在南城的南部郊区,算得上繁华,虽然性质有些类似于古代的贫民窟,以穷人和来这个城市打工租房子的人居多,也很破败,但人流很密集,跟古时候赶集的集市现场差不了多少。

第五街区集市路段的后方,有一处大山,几栋雕龙画羽的独立私家别墅高高在上。

最重要的是,离集市不到十米的地方,有一个长途汽车客运站!

对的,这里,就是兵书所云的地利,适合行动!

只要再等一个天时与人和,此战,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