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我的体魄二十岁,强健得很(2 / 2)

“啊?”

“我的尺寸?旗袍不同于其它衣服,其它衣服大点小点没太大关系,旗袍最讲究合身。”林晚没想到李彦辰会为自己定制旗袍,原世界里,她买过几件改良款旗袍,也是旗袍店里试了又试,好不容易选到了稍微合身的。

“辰鑫有一块业务就是服装,不敢说我自己能做出一件成衣,但这么多年的经验,还是能看出你的尺寸的,何况,你身上哪一处,我没亲手丈量过?”以前说起这些话,李彦辰舌头至少会打个结,现在张嘴就来,流畅的很,说完还脸不红心不跳的。

林晚反倒面红耳赤。

“李彦辰,三十八岁了,你稳重点。”

“我的心态三十八,我的体魄二十岁,强健得很,你应该清楚啊……”

林晚:???

被几句话搞得面颊发烫的女人连忙岔了话题:“衣服在哪里,我试试。”

他只是跟她开个玩笑,见好就收。

“我来拿。”男人从衣柜里拿出挂着的旗袍,拉开了防尘袋。

一件布满钻石星子的旗袍在灯光下闪着细碎的光泽,袖口是镂空钉珠和波浪边设计,折扇填心花扣下,一道圆润的曲线从领口自上而下流畅地滑过,少女心满满的粉色缎面上没有任何花朵的点缀,整件旗袍优雅华贵。

以前自己在老街上也看过不少标着定制字样的店铺,但哪怕是橱窗里展示的镇店之宝都不及这件美丽。

李彦辰将衣服递给了林晚:“要不要我帮你穿?”

林晚接过衣服,一溜烟跑向了卫生间,并且反锁了门。

女人穿着旗袍出来时,坐在沙发上的男人眼睛都忘记了怎么眨。

她姣好的身材在旗袍的衬托下,尽显妖娆。

“晚晚你和旗袍简直是绝配。”李彦辰只能想出这句话,哪怕他读过很多书,这一刻他依然觉得词穷。

林晚已经在镜子前三百六十度欣赏了自己,确实美!

她想起自己最喜欢的作家张爱玲,就是个旗袍爱好者。

现在林晚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说穿着旗袍的女人是沉香水榭里的一帘幽梦。

李彦辰抱起林晚,亲了又亲,这样的她怎么能让自己不心动。

很快,房间的门又被敲响,两个人连忙分开,各自站到了一边。

“进来。”

李泽楷推开门,拍手道:“好好看,好好看,我去告诉哥哥。”

小男孩撒腿就往外跑。

“万一今天又有什么运动比赛,这旗袍……”林晚心想衣服是美,但不适合这种场合。

“到时再换,晚晚,今天晚上哪儿都不准去,我要里里外外,好好欣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