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路和洪七公过来寻找江风的路上,只要黄蓉一祭出美食这一大杀器,总能使得洪七公乖乖认输,听从自己的吩咐。
然而黄蓉不知道,洪七公严格来说,已不能算一个合格的江湖客,他更像一个英雄。真正的江湖客,是能忍人所不能忍,亦能享人所难以享,就像江风这样的人。
“可以!”
江风只是默默的说了一句,便已经轻轻的拿起筷子,开始尝一尝自己面前的豆腐。
入口即化,火腿的肉香替代了豆腐的味道,余味悠长,味道清淡之中回荡着浓郁的汤汁气味。
“喂,你这家伙,怎么说吃就吃!”
一边说,洪七公一边也闪电般的抓起竹筷,开始和餐盘之上的两道菜奋斗起来。
这一次,江风却是没有和洪七公争抢。洪七公或许可以因为江风和黄蓉的美食而耽误上十天半月,但陪着江风一起去福州,甚至远洋出海。江风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洪七公是绝不肯做的。
锦衣夜行,这种事情,即使能够带来快感,往往也只是变态的快感。
什么东西一旦没有人羡慕,没有人抢夺,虽然东西还是原来的东西,但在一个人心中的价值和公用,却都要大打折扣了。
江风此时好像并不在品尝天底下数一数二的美食,甚至,就好像有一搭没一搭,心不在焉的样子。洪七公吃了几口,忽然停下嘴来,对着江风开口道:“喂,江小子你今天怎么转了性子了?这么好吃的菜,你居然不吃。”
不仅仅是洪七公,一旁的黄蓉脑海之中也有着同样的疑问,只不过,是洪七公先忍不住开口问出来罢了。
“丐帮作为天下第一大帮,而七公又是污衣派的帮主,值此江湖纷乱,多事之秋。怎么可能随我一同南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抢夺七公这最后一顿美食呢?”
“七公你要走了?”
这显然不是因为黄蓉舍不得洪七公这个人,只不过,是舍不得洪七公一路上教给黄蓉的一大堆奇奇怪怪的武功以及小玩意。
“丫头,这小子虽然不爱说话,但实际上心里和你一样,鬼精鬼精的。的确,帮你找到这小子,七公的任务也算完成了。以你们两个的聪明和武功,行走江湖,应该是不会吃了亏。”
洪七公终于还是走了,虽然他的目的并没有完全达到,但他早已看出,无论是江风还是黄蓉,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把江风弄到福州,也许,对于丐帮来说,正是一件好事,否则的话,说不定就会因此生出无数的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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