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说的其实似乎有不少道理;真正的武者不应该依赖武器啊,武器的强大绝不是武者本身技艺的强大。武器失去一个使用它的人,或许到了另一个人手里一样可以发挥这种力量;但倘若武者失去了武器呢?使用另一种武器又是否能发挥和过去一样的水准?
骑士重剑的气势如山倒,可以尝试拖剑,顺势打势;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唯坚不摧。既然对手是唯快不破,那我就追求唯坚不摧好了。
双手握紧剑柄,挥砍了几下;不知怎么回事,我好像感觉自己对剑类的武器也特别熟悉。
依稀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出我挥剑的画面;可是对手是谁?我回想不起来了。下意识的把剑横过来,我怒道:『血·剑光斩!』
不知为何,好像使用血气的力量竟然更娴熟了;倒不如说,是长剑的作用强化了我本身的血气。
原来是这样吗?使用威力极强的重兵器时,血气会依据武器本身的破坏力而得到加强。反之,用鸡毛掸子放剑光斩,即便个人的血气再强;但兵器本身无法容载这么大的力量并爆发出来。
我再试试用长剑施放极·冲破之道,没想到太难了;劈砍的感觉甚至还不如我原先使用太刀所进行的一般挥砍,更别提要打什么破绽。这东西反应太慢了,等我的剑到别人破绽那儿;别人的兵器或许早就已经刺到我了。
我有些气馁,但还是用长剑在劈柴;只不过方式变了。我先高高的举起剑,直至下垂到背后;最后猛砸下来。
没办法,长剑的锋芒太钝了;面对木柴这种抗钝的东西根本发挥不出效果,只能加快武器挥砍本身的速度来弥补。
砰!
砰!
砰!
一直劈到了上午11点钟,累的人大汗直流了;我甚至疑心这把巨剑的重量至少在五十斤以上。要是换一个普通人劈,估计最多两小时那得累到直不起腰。
血气力量也消耗的好大,让人感到发冷。
于是我一直待到中午,独自喝下了很多酒;高斯·修德曼那家伙出去了,似乎是不打算参观我是怎么打败那些家伙的。
也对啊,那些人其实无关紧要;在三千多人里面,我只要能打败他们之中最强的那个就可以了。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高考的时候报考人数915万人,其间907.7万人不与你在同省。同省中其间1万人已被保送,2千人对大学后就业没决心不参与高考,8千人是裸考,9千人不能正常表现,1千人会迟到,4.2万人不和你考一个学校,剩余1000人,630个水平不如你,369个会临阵动摇。所以,最后也是唯一的那个对手就是你自己。
是啊,虽万千人吾往矣;一万个人里面,实际上只有一个才是被历史需要的;那个人就是你自己啊。不妨再相信自己一回吧,哪怕过去曾经被自己出卖过无数次也好。那么接下来,追梦者是要被历史封地为王还是成为一个蛮夷呢?
蛮夷,就是没有地就要去抢的那种;既然潮流和蛮夷逆行,他就会力挽狂澜的让自己前进过来。我蛮夷也,宁可我欺辱全天下的人,不可让全天下的人欺辱我;但是,蛮夷当然要欺负比他更强的家伙。恶魔当然要杀死自己的同类,否则谈不上什么残忍了。
岁月啊,不要再改变理想和信念了啊。我喜欢追求武力,但是我更喜欢追求的是大家能开开心心;这样的宿命不应该将她们任何人改变。
终于,最后一点酒也饮尽了;我打出一个酒嗝。跟老板娘说了:『钱记著吧,过几天我就如数奉还。』
她点点头,手里动作没停;将刚擦干净的杯子放回原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