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路途上(1 / 2)

吞魔行 九死蝉 0 字 11个月前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书,纸质的书,写满黑色墨汁字的书。

书皮是蓝色的,针线缝制,用比较好的粗桑纸制作而成。黑色的字迹看来还很新,仔细一嗅可以闻到一股新鲜的墨汁味道。

《大恩大德成仙策》,一本记载了很多故事的书。故事有很多,但故事的内容却很雷同。

凡人身份开头,主人公是身怀忠勇智信等等美好品质,又经历一下厄难,历经艰辛,最终成功被仙人看中,收做门下弟子的故事。

主人公或是布衣,或是王族,或是将相世家,最终却永远都会拜入仙门。这样的故事,巧合得就像编演好的一样。

故事始终是故事,这种弱智故事也只能骗骗那些没什么见识的土鳖。反正何尚是不会相信的,除非他脑子里进白菜羹。

别人看这种书,是为了臆想代入,幻想自己拜入仙门的情景。而何尚看这种书,纯粹是为了识字。

没错,就是识字。

“这是什么。”

手指有一小段指甲,指甲划于书页上,停留在两个不认识的黑色毛笔字下面。

(这是燕雀的,也就是燕子和麻雀。)

“……这又是什么。”

(侯,王侯将相的侯。)

书的故事翻动,何尚阅读着这里头的故事,寻找着一个个不认识的字词。

何尚是上过学堂的。父母未死之前,他去过学堂。父母死后,他阿姐教他认字。

因此,何尚虽不至于沦为睁眼瞎,但也有阅读障碍。

布衣百姓也是有梦想的,比如何尚就曾经幻想过自己考上状元,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

但幻想也仅仅是幻想,他连基本的字词都没认全,否则何尚哪里沦落到和妖瞳学字的地步?

一天之计在于晨。何尚曾经也是学过,自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清晨时分,一个面容普通无比的少年郎就坐在客栈的门口,津津有味的看着手中的书。

他正在等人,时间又没到,也就看书打发时间,顺便还能把字给认全来。

(这是富,富贵的富,大富大贵的富。)

妖瞳现在的心思很苦逼,说实话它很不想教何尚认字。

太浪费时间,随便吃掉一个读书秀才就可以解决了。

方法末绝有,吞人获得利益的秘法也不是没有。但比起这种邪术,末绝还是更赞同老老实实读书认字这种土方法。

吞人获得记忆,容易迷失本身。

末绝可不想为了认字这种小事而去冒风险,所以也干脆乖乖充当何尚的认字老师。

又回复何尚一个不认识的字,末绝看何尚要等的那个人还没来,干脆也就想找点有趣的话题。

(你……真的想去坐那趟牛车?自己买一匹马不就行了吗?干嘛要去坐那种拥挤的牛车。我记得你身上应该有一百五十多两银子啊!)

“贵,不舍得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