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其实可以很简单的定义为“搏斗”。</p>
在搏斗中,最大目的是要令对手臣服。害怕,我听说,古代有个打败仗的例子。是因为统帅过于“仁義”。结果导致本国的士兵遇害。</p>
这就叫仁義吗?只是对自己人的不義,《战争论》有说,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行为,而不是耀武扬威,吹嘘自己多伟大,多么丰功伟绩。</p>
武力要最大限度的在战争中使用,一击毙命,否则,敌人短时间不肯屈服。战争日益持久,只会让平民百姓受苦,但是不要崇尚暴力,不仁之师必败。</p>
白白提升战争的暴烈性却没有令本国及任何人受益,只是禽兽的贪婪行径罢了。只是在告诉你的敌人,你对他们的敌对意图和仇恨情绪有多强烈,令敌人更不可能投降,也不会主动与你谈判求和。一旦有人下令屠杀百姓及无辜的人,这就是在告诉他的敌人,他是不正義的。文明需要理智,而不是野蛮。要学习蛮族的勇气,而不是学习蛮族的残忍嗜血。</p>
军队的训练要严格,让士兵产生一种克服巨大困难的成就感;他们获得勇气,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并为自己的强大骄傲。否则就是集结了一帮乌合之众,没有训练度与士气。越是顽强的军队,往往越是有可能完成一些近乎疯狂的进攻计划。</p>
至于这些,其实是我随便想想的罢了。</p>
不过说实话,难道我们这儿是真没有性格正常的人了吗</p>
我,一个暴力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