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佛学会1(2 / 2)

大唐南皇 赵奔三 0 字 10个月前

别忘已经初步写好了,正好今天趁着有大师在,就请大师帮忙斧正一番吧。如果大师没有意见,那本王就上奏父皇,请他老人家定论了。”李贞拍拍手,一个侍者立刻捧着一个折子来到玄奘面前。

“大师请看看吧。”李贞笑笑,示意玄奘打开看看。

“贫僧失礼了。”玄奘拿起折子,仔细浏览。

折子上记载的正是李贞给佛门立下的规矩,林林总总:

第一条:收回佛门度牒的发放权,改由佛学会统一发放,佛门发放的度牒不再享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以后所有想当和尚的人,必须要像莘莘学子一般考试,只有通过佛学会的考核之后,才能被发放度牒,否则就只能算是野和尚,抓住就要投进隶圉司中。

第三条:佛门弟子,应当精研佛经,一心修行,因此佛学会需要每年对在籍的和尚进行考教,如果不合格,将收回度牒,勒令还俗,如果还想当和尚,就必须重新考试。

第四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大唐的,山川河流也是大唐的。佛门想要修建寺庙,必须要报佛学会审批,由佛学会按照规格予以统一修建,不得逾越,否则严惩不贷。

第五条:佛门产业,只有寺庙本身属于寺庙自己的产业,寺庙外面的土地将收回国家的,不经允许,佛门不许私自占有,否则严惩不贷。

第六条:佛门弟子同样需要记录在籍,每人按照额度发放田亩,除此之外,佛门不许拥有一寸田地。

第七条:佛门弟子同样需要交纳赋税,不再享有免税特权。

第八条:佛门弟子只须修行,不得令为他业,信徒供奉的香火钱,将由佛学会统一收走九成,在附近州县建立孤老院,收养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失去父母的孤儿,积德行善。只留一成,为寺庙平日生活所用。

第九条:佛门寺庙泛滥,每州县都有至少三家以上,实在是大大的浪费,应当集寺并庙,拆除多余的寺庙,每州只许留下一座寺庙,不但方便管理,更能促进僧人之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促进进步。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

第一百零八条:佛门弟子,当时刻遵守清规戒律,不得有丝毫违犯,否则严惩不贷。以上律令,大唐一佛学会拥有最终解释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