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所料不差,杜周给他准备的刑罚五花八门。
“交手足,受木索,暴肌肤,受榜棰,幽于圜墙之中,当此之时,见狱吏则头抢地,视徒隶则心惕息”。--《报任安书》
杜周的狠手,并未让司马迁屈服,他拒不认罪。
他坚持认为自己只是据实而言,没有诬枉他人,更没有为李陵开脱,功就是功,罪就是罪,拳头和刑罚改变不了事实,纵使他死在牢里,事实还是事实。
面对这样的人,杜周也没有办法。他知道皇上的话只是气话,皇上年纪大了,头脑发昏的时候多着呢,也□□天他就后悔今天的气话,而且司马迁这个太史令,虽说位高,却不实用,所以杜周的对策是司马迁可以不认罪,但得留狱观察,以观后效。
当所有人都慢慢接受了李陵投降的事实,且刘彻也开始后悔没有发兵去救李陵的时候,一则消息又惹恼了刘彻。那消息称李陵带着匈奴兵攻打边关。刘彻对李陵的希望变成了彻底的失望,他怒吼,族诛,杀,给我杀。
李氏一族被清理的干干净净。这次杀戮也彻底断绝了李陵的归路,尽管后来证明领兵攻打汉境的是另外一位降将李绪所为,但李陵听说族人被杀,只能死心塌地接受匈奴单于的封赏,并在匈奴娶妻生子,李陵与卫律,一内一外,辅佐匈奴单于。
司马迁倒霉透顶了,他受到了牵连,死罪用不着杜周判决了,因为刘彻已经开了口。死罪虽说铁板钉钉,不过,司马迁要想活着,仍然有选择。
他因言获罪,非十恶不赦,而且有着士大夫的身份,所以他仍然面临着两条路可走。一是以钱换命,以大量的钱换一条命。
这条路看似是最好的一条路,有很多有钱的大人都这么走过,最后都像爷一样地走出了诏狱。司马迁也想走这条路,可他走不了,因为他没有足够的钱,更没有可以出的起这价码的朋友。走这条路的折磨,对他来说,还不如给他一刀来得痛快。
那么只能选第二条路,腐刑(割鼻或宫刑)。这条路也是一刀,只不过与脖子上的一刀,它们位置不同,受了这一刀,就得带着屈辱苟活余生。但是,司马迁又非受这一刀不可,因为他,还有他的使命。
司马迁十岁苦读,二十岁游历天下,遍访先人事迹。他的父亲,前任太史公司马谈在临终前给他留下遗命,要他续写春秋。司马家族自周朝开始就为史官,传至司马谈,他早有要为司马家为后人留下一部彪炳千秋的史册,为此,他已经收集了几十年的资料。
司马谈死后三年,司马迁继任太史令,当一切准备就绪时,于太初元年(前104年),正式动手编撰巨著《史记》。
时过五年,他却身陷囹圄。家族的遗命?腐刑?孰轻孰重?
司马迁想了很多,有时连吃饭睡觉都忘记了,家族的遗命无疑是最重要的,可要让他以一个阉人之身活着,如此辱没祖宗的屈辱,他的余生是否能承受。
或许我可以选择一刀死在这里,让自己的儿子继续着自己的遗志。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难道我要像鸿毛一样地死去的?不行。我司马迁,定要‘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司马迁辗转反侧地思考和抉择。终于,他站了起来,叫来狱吏,坚定地走到他的跟前。当他说出他的决定,狱吏们都笑了,笑声中充满了嘲讽。你的骨头虽然硬,但你始终是个怕死鬼。
司马迁他历此一劫,却更明白了自己人生的价值所在。司马迁已经不是个完整的男人,但他却在牢里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从他接受宫刑的那一刻起,他已经是个完整的思想家,历史家。
他看清了刘彻的面目,看到了帝王的心,看到了残酷,看到了阴暗,看到了弊端。这已足够。
不虚美,不隐恶成就了《史记》的辉煌。
三年后,太始元年(前96年),太史公逢大赦出狱。
征和元年(前91),太史公任中书令。
征和二年(前90),太史公55岁,史记完成。
征和三年(前90年),太史公长眠老家夏阳。
史记留传至今,我想,他不仅仅留下了三千年的历史,更留下了一种宝贵的精神。
刘彻的日子这些年不好过。
连年用兵加上挥霍无度造成国库空虚,财政十分紧张,而且酷吏当道,弄得鸡飞狗跳,民怨升腾。
有些贫苦边远地区盗贼群起,成了刘彻心窝中的蚂蚁,搅得刘彻心烦意乱。为了把盗贼浇灭在萌芽状态,他为此发明了又一个法律,此法名为沈命法。
沈命法极具杀伤力,他规定某地区如果出现盗贼没有发觉,或者发觉后没有及时剿灭,地方两千石以下官员全部诛杀,连根草都不留。
此法一出,那些官员还不是玩命的清剿。如此,刘彻还不放心,为了监督地方官员搞治安工作,特地任命一些御史,身着绣衣,下到地方充当钦差,人称绣衣御史。
也有一些心肠比较好的官员,如暴胜之,绣衣使者王贺。暴胜之做郡守的时候,为了追捕盗贼,他手持板斧,威震州郡,别看他提着板斧搞治安,却从不以杀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