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悄悄跟了过去,看到男人进了电梯,他才急忙跑回卧室,挎上上官如仪的包包,准备抱着她离开这里。
那个人的手机他没什么兴趣,之所以让他留下手机,只是不想让他那么快打电话叫人。
而且,如果拿了手机,还有可能被这人定位。
慕容不确定他是否敢报警,但至少有可能会叫他自己的人过来,所以这里还是不能久留。
只是去抱上官如仪的时候,慕容看到了趴在她手臂上有些惊恐的布偶猫。
这猫到现在好像还要护着她。
想了一下,慕容又安抚了一下布偶猫,然后把它放在了方便袋里提着,而后抱起上官如仪便离开了这里。
虽然小猫“喵喵”直叫,但慕容此时也没什么办法,只能先委屈一下它了。
出了电梯,慕容便回到了楼下的车里,把上官如仪放在了后座,接着便开车离开了。
小区的保安是只管进,不管出,所以他是畅通无阻。
男人离开小区后,确实不太敢报警,他以为慕容手中真有他的录像。
事实上,那只是慕容瞎扯的。
但男子又觉得很不甘心,想到自己看上的女人真要被慕容睡……
而且他睡晚之后肯定拍拍屁股就溜了,上官如仪还会以为是自己干的,这锅背得可真难受,慕容爽完了却什么责任都不用担。
男子越想越不爽,气呼呼地把车又调头开回了小区门口。
他准备让保安上去查,如果慕容真把那段录像拿给保安,大不了给保安疏通一下把视频的事遮掩下去,这年头就没有钱解决不了的事情。
如果慕容想留着录像准备交给警察,那肯定不可能了,他会从慕容把手中把手机拿走。
在那种情况下,他不交也得交。
想到这里,男子便与保安说明了情况,说他家里来了个小偷+抢奸犯。
保安自然马上带上家伙安排人上楼检查。
到了房间门口后,男子有点晕了,他发现房门居然还在开着。
别人再怎么大胆,也不可能开着门干坏事吧?
所以他意识到慕容可能已经不在里面了。
闯进房间里后,果然印证了他的猜测,房间里早已经空无一人。
“先生,这里明明什么都没有啊!”保安有些不解地皱了皱眉头。
“他肯定把那女的带走了。”男子说道。
“你说那女的跟他走了?”保安的眉头皱得更深了:“那他这还算抢奸吗?”
“不是……”男子刚欲辩解,忽然看到了床上放着的自己的手机。
男子愣了一下,小偷抢了自己的手机居然还不拿走?
这手机好歹也是好几万块买的,他不在乎这点钱,但小偷会不在乎吗?
男子顿时明白了,其实慕容根本不是小偷,他就是上官如仪包养的一个小白脸!!
用自己的钱,养别的男人,让别的男人睡她……
“真是个贱女人!”男子额头上青筋暴起,气呼呼地咒骂了一声。
所以就算找到慕容也没用了,甚至抓到慕容正在实施“犯罪”也没用,因为上官如仪根本不会指认慕容是抢奸犯。
当事人承认发生关系是自愿的,谁来了也没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