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那个死者叫宋哲,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会计,之前跟人做过股票。
前些天听朋友说有专业团队指导股民炒股,能赚大钱,就私下挪用了公司一笔五十万的资金,又从一家从事股票配资的公司筹了两百万资金,准备做个短线,挣点钱买房子付首付。
谁知道那个团队推荐的强势股,在他买入股票后连续两个跌停板,把五十万亏没了,股票配资的公司强制给他平仓了。
宋哲挪用公款的事藏不住了,万念俱灰,写了份遗书,就跳楼了。
您走后我们联系房东开了门,找到了宋哲死前留下的遗书。宋哲的女朋友毛蓉蓉证实遗书的笔迹确是宋哲本人的,股票配资的公司我们也查了,确有此事。
宋哲的死,是自杀,不构成案件。”秦舒培条理清晰地把调查情况说了一遍。
“是这样啊,的确够不成案件,你们辛苦了。”林子君听完以后,随口说了一句,还真有点领导的味道。
“不辛苦不辛苦,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那就不打扰您了。”秦舒培的姿态很低,口气依然拘谨。
“嗯,再见。”林子君挂了电话。
对于宋哲的死,林子君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惋惜或者同情的地方。
首先,他挪用公款炒股本身就是犯罪行为,这可不能提倡,地球人都知道。
其次,轻信别人的建议买卖股票,本就是大忌讳,更别说还搞配资了,五倍的杠杆效应,两个跌停板,本金基本上亏完了,就没考虑过风险?
最后,常言道:千古艰难惟一死。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可怕的?不尊重生命的人,就不配享受生命!
或者有人会问,宋哲的死,那个什么专业的股票团队推荐的股票跌停了才造成他的亏损,难道不用负责任吗?
还有股票配资的公司,强行平仓,才让宋哲彻底地绝望,走上了不归路,这个公司不用负责任吗?
事实上,只有不懂行的人才会这么问。
经常看财经栏目中证券分析相关内容的人都知道,不管哪家证券公司做节目,屏幕中都会有明显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专家可以给股民分析,也可以推荐股票,但那只是一家之言,而且人家还会说明:据此入市,风险自负!
百分百成功率?想什么呐?有这本事还用得着干别的吗?
高手也只是通过资金风控顺势而为,靠复利赚钱。
二八定律是公认的股市铁律,大意是说众多的股民中,八成是亏钱的,仅有一成盈利,一成保本。
至于配资公司,更不会为宋哲的死承担责任。人家给你融资炒股,是冒着巨大风险的,为了避免风险,公司会监控资金账户,一旦出现亏损,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便会强行平仓,避免造成损失。这是合同的条款里必须有的内容,不签可以,那你去找别家吧。
所以说,宋哲的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咎由自取,没有人会为他的死买单。现在想想,如果不是洛瑶瑶拉住自己,往回走了,这个宋哲,岂不是正好掉下来把自己砸死?
想到这里,林子君吓出一身冷汗,我艹,这事儿太吓人了!
就算,就算,没砸到自己,那也必定就在眼前或者身后,那红白之物溅到身上来的话,我艹,衣服还能要吗?还能睡着觉吗?
尤其是洛瑶瑶,还不吓去半条命?
他不死,林子君也不会饶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