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浣花洗冤录开篇(2 / 2)

这是三阳市也是南山省建国以来首例涉枪恶性案件,社会影响很坏。

和黄元市一样,三阳市委市政府和省警察厅都让三阳市公安局限期破案,一个比一个紧,省厅要求限期一月破案,市里要求限期一周破案。这种无理要求是警示片中一再提出要禁止的。

但在当时,三阳市公安局迫于压力,在第三天就将嫌疑人抓获,就是邱一航。

因为所有参与办案的人都主观臆断,认为这案子就是邱一航做的,他媳妇跟情人玩车震了嘛,除了他,谁还有那么大的仇恨?而且还是枪杀,一般人哪有枪啊,警察才有。

他们自动忽略了受害人随身物品全都不见的事实,认为那是故意扰乱侦查人员视线的,一个从警多年的警务所长连这点常识都不没有吗?

开始的时候,邱一航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凶手,并提出有人证,可以证实自己不具备作案时间。

但办案人员根本不予采信,连核实都不核实,直接忽略过去,并且在两位署领导的暗示下对邱一航采取了“特殊”的讯问方式。

不让睡觉,不让喝水,“大”字形悬空吊着,等等等等,办案人员各种手段花样频出,出乎了邱一航的预料,也的确把他逼到了所能忍受的极限。

他觉得自己如果再不承认,很有可能会被畏罪自杀,那可就彻底完了,凭着对诉讼程序的了解,逮捕、起诉、一审、上诉、二审,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走完程序。他为了争取到时间,就好汉不吃眼前亏,便认了罪,承认自己是在发现了媳妇的婚外恋后对媳妇进行跟踪,然后在案发现场,用以前收缴的黑枪打死了二人。

邱一航的认罪让办案人员喜出望外,好,承认了就行,然后就是杀人的凶器,枪藏哪儿去了?

邱一航没有做过案哪里去找枪啊?熬不住了便胡乱编个地点,办案人员一次又一次地押着他去确认扔掉黑枪的地点,却始终找不到。最后在办案人员的提示下,邱一航承认自己把枪拆解后随手扔进了几十米深的大河。

后来,邱一航经法院审理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死缓,总算保住了性命。

案发两年后,真正凶手伏法,邱一航被释放,重新恢复了工作,却得了一种心理疾病,不能穿警服,一穿警服就头晕,喘不过气来,再也不复昔日神采。

原来,这个案子就是最近才发生的。

这起冤案的根源有两个,一是主观臆断,几乎所有的人都确信,这案子就是邱一航干的,他除了承认行凶杀人之外的所有说辞全是假话;再一个是领导过于在意头上的乌纱帽,被行政、业务领导部门的两级限期破案吓住了,指示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第一个根源就不用多说了,这是办案大忌。

第二个根源,说明警察厅和市里相关的领导严重的不负责任,以限期破案的方式给办案单位施加压力,这是造成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黄元市的胡恩科系列杀人案,市里也要求限期破案,但实在破不了也没办法,并没有真的处理谁。三阳市的某些人,却生怕丢了官职,下达了错误的命令。

现在,既然自己知道了这个案子,绝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邱一航继续蒙受不白之冤。

林子君决定,要为这位所长洗脱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