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证据已经很充分(2 / 2)

侦查员觉得有蹊跷,进行了暗中侦查,最终查出了隐情。原来,死者怀孕后,找人查了下,说又是女孩。

死者丈夫及公公、婆婆让死者把孩子打掉,死者不同意,然后这三人就强行给她灌了一种农药,说是能把孩子打掉,却造成了一尸两命的结果。

最终,这三人分别被判了十几年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崔颖的父母被带走后,崔颖的尸体也被送到了殡仪馆,法医将在那里进行尸检。这是没办法的事,县级的刑警大队没有专门的尸体检验室,起初多是在现场检验,现在是协调好了关系才在殡仪馆弄了间房子当工作室。

林子君和孟东方等人都回到刑警队,等待法医的尸检结果。同时,许嵩明要对砖块上的指纹进行比对,和梅仁平的指纹比对,看看是不是梅仁平留下的。

现在,案情其实已经很明朗了。

梅仁平和崔颖的关系不需要再查证了,证据已经很充分。

崔颖怀孕的事情也没有悬念了。

崔颖住处的血迹,说明她死前受到了伤害。梅仁平开的司法所的警用面包车里提取到的血迹,也是崔颖的。这都是有鉴定结论支持的。

梅仁平开着车去过无意山的山坡,轮胎上的红土经过检验可以证明这一点。

无意山山坡上的坟墓里发现了崔颖的尸体,她的尸体是怎么到坟墓里去的?能是谁弄进去的?

如果,砖块上的指纹也有梅仁平的,这个案件就算破了。

即便梅仁平仍然不承认,目前的证据也已经足以认定他的犯罪事实。

指纹比对是很快的,比尸检快得多了。林子君在孟东方的办公室里坐了十几分钟,再喝杯茶、抽支烟,许嵩明的结论就出来了:砖块上有梅仁平的指纹!而且有好几枚!

这个结果是意料之中的。

林子君坐在沙发上,伸直了腿,舒展了一下身体,同时舒展了的,还有心情。

尸检的结果对于认定梅仁平的犯罪事实没有太大的帮助,但却关系到法院审判时候的量刑,崔颖的肚子里有胎儿和没有胎儿,量刑是不一样的。

大约是因为案情比较明显的缘故吧,丁晓辉的检验也很快。

死者崔颖是因为头颅受伤引起颅内大出血造成死亡的(崔颖的头磕在桌角上了,这是致死原因),体内检测到人精成分(时间过久,只能检测出人精成分,但梅仁平已经供述案发当晚曾和崔颖发生过关系),死者子宫内发现死胎,胎龄大约一个月左右,死者身上其他部位未发现明显伤痕……

可以对梅仁平进行进一步的审讯了,他的倚仗无非是崔颖的尸体,他认为自己藏的足够隐秘,不会被警方发现。

而现在,不但崔颖的尸体被发现了,坟墓封口处的砖块上还提取到了他的指纹,他还能怎么抵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