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店吃盒饭的时候,卢克林还沉浸在即将破案的喜悦之中,听他说的话就知道了:“市警署总是喜欢指手画脚的,几个县里都烦的很,要真有李老和林处的水平倒也罢了,他们又没这能耐。这回可得在他们来插一脚之前把人抓回来。”
卢克林这话虽然有些不好听,但事实上,很多地级市警察署的人的确如此,一到了县区,老喜欢摆谱,跟上大人似的。反倒是省警察厅和警察总署派出的专家更能心无旁骛地办案。
林子君之前在碧石的时候,经常被其他县区请去帮忙,有市警署的人在时,他也经常被剥夺话语权。等他调到驻阳市警署刑警支队之后,竟然清闲起来了,感觉除了办了两个案子之外,就没干过正事,想必是因为各县区都懒得找市里帮忙的缘故。
吃完饭,林子君等人到了抛尸现场又等了半个多小时,打捞队的人才姗姗来迟。
林子君一看,无非是带着潜水衣和冲锋舟的救援队,并不是属于警察机关的队伍,但应该是和警方有着极其友好的关系,卢克林很随意地和打捞队的队员打着招呼,更说明了这一点。
卢克林真找打捞队要了一套潜水衣穿,亲自下水打捞去了。
距离岸边一米左右,水深只不过到了脖子的位置,打捞时真正有用的东西是氧气瓶和带着灯光的潜水镜,可以让人在水下自由自在的活动与呼吸。
卢克林大致确定了一下范围,就潜到了水下。林子君在岸上看着,知道他起码也勉强能算个内行。
前世的时候,各种打捞活动林子君见的多了,也不算外行。在这种河里,水下正常是有暗流的,若想打捞进行得更顺利些,就得逆着水流的方向,从下游的侧方位往上游层层推进寻找。
看着水面泛起的气泡就知道卢克林做的很好、很专业,大约类似的事情没少做。
李青云对林子君的分析判断很认可,只要等打捞结果出来即可,因此神态悠闲地端坐在一块大石头上瞟着河里。
按林子君的想法,本来是要做个实验的,就是模仿嫌疑人拖拽受害人的动作,把卢克林扔进河里,落到哪里就以那个点为中心划个小圈子打捞即可,省时又省力。
这个实验不过是个小技巧,不算《刑事诉讼法》里提到的侦查实验,不需要领导审批。
这次的打捞出乎意料的顺利,不过半个小时左右,卢克林就从水面露出了头,右手的拇指、食指捏着一块手表的侧面举得老高,这是防止破坏手表表面指纹等痕迹的做法。
卢克林一把拉下潜水镜,“欧欧”地叫了两声,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云和林子君也很兴奋,关键物证到手了!
这说明,之前基于犯罪心理和线索的推断,已经变成了确凿的犯罪事实!
卢克林脱下潜水衣,小心翼翼地把手表放到了物证袋里,才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是大功告成了,这次的案件可得好好总结一下,经验和教训都不少。”
李青云也笑着说:“是啊,每次出现场都要提醒自己,要仔细仔细再仔细,却还是有疏漏,幸亏林处够细心,幸亏把林处请来了。”
卢克林走到林子君面前,腆着脸说道:“之前,虽然觉得林处的大作很值得学习,却还是多少有点不服气,这回,我卢克林是真心服气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终实粉丝,绝对从一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