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2 / 2)

唐朝,福建属江南道。景云二年(711年),立闽州都督府,领有闽、建、泉、漳、潮五州。开元十三年(725年),闽州都督府改称福州都督府,隶属于江南西道,为福州名称出现之始。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为加强边防武装力量,设立军事长官经略使。从福州、建州各取一字,名为福建经略军使,与福州都督府并存。这是福建名称出现之始。

五代十国时期,福建先后为闽、殷、南唐、吴越各国所据,区划名称几经变迁。后唐长兴四年(933年),王延钧称帝,国号大闽,改元龙启,升福州为长乐府,称东都,领福、泉、建、汀、漳五州。

北宋时期,置福建路,行政区划为福、建、泉、漳、汀、南剑六州及邵武、兴化二军。南宋孝宗时升建州为建宁府。福建路因此包括一府五州二军;府、州、军实际是同一级行政机构,共计8个,故福建号称“八闽”。这时,福建全省有42个县,成为东南全盛之邦。

宋景炎元年(1276年),元军攻破宋都临安(今杭州),宋帝赵显被俘。益王赵昰、广王赵昞逃到福州,陆秀夫、陈宜中等拥立赵昰在福州即位,改元景炎,升福州为福安府,定为行都,力图恢复宋室江山。后因王积翁叛变,南剑州失守,福州被元兵攻破,帝昰由朝臣拥戴渡海去广东。

元朝时期,置福建等处行中书省。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行省于泉州。至元十八年(1281年)迁福州,次年还治泉州。至元二十年(1282年),又徙福州。至元二十二年(1284年),并入江浙行省。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复置。次年,改行尚书省。至元二十八年(1290年),并入江西。至元二十九年(1291年),仍置行中书省。大德元年(1297年),设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徙治泉州。大德三年(1299年)撤销。至正十六年(1356年)复置。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福建全省八路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洪武九年(1376年),置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成化九年(1473年),恢复被废为县的福宁州,直隶于布政司。终明一代,福建设八府一州。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下南京,南明弘光皇帝朱由崧被俘杀。郑鸿逵、苏观生等迎唐王朱聿键来闽。六月,朱聿键在福州即皇帝位,建元隆武,改福建为福京、福州为天兴府。翌年,隆武政权覆灭。

清代,福建区划继承明制,设福建布政使司。省下辖有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延平、建宁、邵武、汀州八府及福宁州。顺治十三年(1656年),郑成功改厦门为“思明州”。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后,改台湾为东都,设承天府,置天兴、万年两县,又在澎湖设安抚司。郑经治理台湾时,把东都改名东宁,升天兴、万年两县为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清廷统一台湾后增设台湾府,属福建统辖,下设三县一厅。雍正二年(1724年),升福宁州为福宁府;十二年(1734年),升永春、龙岩两县为直隶州。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府单独设省。到清末统计,福建省共设有9府、2州、58县、2厅。省与府之间还设4个分道作为派出机构:宁福道驻福州,辖福州府、福宁府;兴泉永道驻厦门,辖兴化府、泉州府、永春州;汀漳龙道驻漳州,辖汀州府、漳州府、龙岩州;延建邵道驻南平,辖延平府、建宁府、邵武府。此外,清代在福建设置闽浙总督(驻福州或杭州)和福建巡抚。督、抚原属临时设置,可是后来迄未取消。由于督、抚权力很大,成为全省最高军事、民政长官,原来正式的省一级长官——布政使、按察使,反成属官。另外,清朝还设置管领满洲驻防旗兵的镇守将军,原和地方行政无关,却兼管海关和粮储道、盐法道,遂也成省级官员。

辛亥革命后,历届中央政权均置福建省。民国2年(1913年),废除府、州制度,分设东、南、西、北四路观察使。民国316年(19141927年)改设闽海、厦门、汀漳、建安4个道;合并闽县、侯官为闽侯县,建安、瓯宁为建瓯县;改永春州、龙岩州为永春县、龙岩县;废除厅制,改平潭、云霄为县;析出同安县的厦门岛成立思明县。经过改革,全省计有4道、61县,仍然是省、道、县三级建制。民国23年(1934年)末,废除道的制度,成为省、县两级制;设10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别驻长乐、福安、南平、仙游、同安、漳浦、龙岩、长汀、邵武、浦城等地。这是福建划分专区的开始。经过一段试行,又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在这前后,对县、市也作了调整。民国17年(1928年),从龙溪县划出华安县;民国22年(1933年),改思明县为厦门市;1934年,把光泽县划给江西省(1949年划回);民国29年(1940年),从沙县、明溪、永安县各划出一部分设立三元县,从建瓯划出一部分设水吉县;民国34年(1945年),柘洋(原属霞浦)、周墩(原属宁德)两个特种区改建柘荣、周宁二县;民国35年(1946年),把闽侯县的鼓楼、南台、仓山等地划出设立福州市。这样,从民国35年(1946年)至1949年解放前夕,全省共分7个行政督察区、2市、67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