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赵1十六(2 / 2)

大拉翅是清宫妇女装扮使用的一种头套,形似扇面,内用铁丝或藤条按照头围大小做一圆箍固定,外包青缎或青绒布,可像帽子一样戴在头上。它能够承载翠扁方、金钗、凤簪、珍珠流苏等大件首饰同时插戴,装饰起来别有风韵。

相传大拉翅是慈禧发明的。慈禧为油性发质,晚年大量脱发,看着精美的首饰无法戴在自己的头上,爱美的慈禧独出心裁,发明大拉翅以补缺憾。

另以黑缎、绒或纱制成“不”字形皂板,曰“头板”,其底部以铁丝制成扣碗状,谓之“头座”,扣于头顶发髻上,并用发缠绕,使之固定。这种“高如牌楼”之固定装饰,用时套在头上。通常于头板正中戴彩色大绢花,称“头正”或“端正花”,并加饰珠、翠、玉簪、步摇和鲜花,或于右侧缀一彩色长丝穗。这种发式因头板如两翅张开而得名。

马蹄底鞋:满族妇女高底鞋。亦称“旗鞋”。满族妇女皆天足,旧俗喜穿木制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为之,前平后圆、上细下宽,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故名。底高达三四寸,后京师旗妇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缎为质,贫者布为之,皆彩绣花卉图案,素而无花者,最为禁忌,以其近凶服。贵族妇女常在鞋面上饰以珠宝翠玉,或于鞋头加缀缨络。少女至十三四岁始用。民国以后,已不多见。

靰鞡:靰鞡又写作“乌拉”、“兀剌”,其名称来自满语对皮靴称谓的音译,是一种东北人冬天穿的“土皮鞋”。东北话往往把靰鞡的后一个字读成“噜”或“喽”的音。制作靰鞡的原料多是用黄牛皮,也有用马皮或猪皮的,但属于低档货。选择一般以脊背部位的皮子为最好。其制法是把一块熟好的大皮子用谷草或红毛公草烟熏成杏黄色,再把边缘向内翻卷,鞋头部位压出二十几道“包子褶”,再把后跟处缝好,便成为连在一起的鞋头、鞋帮和鞋底。另用一块小皮子接缝在鞋头上做“靰鞡脸儿”,或称“舌头”,盖在脚面部位,靰鞡的主体部分便做成了。过去人穿鞋一般都是自家做,很少花钱买,但靰鞡却是例外。因为只有少数技艺熟练的皮匠才会制作,所以人们需要花钱购买或用农副产品交换。卖靰鞡的规矩也很特别。由于这种鞋穿时里面要絮草,与其他鞋相比又长又宽,只有大、中、小之分,没有具体尺码的“鞋号”,出售时按重量以旧制的两为单位计价,一般重为八两到一斤之间。

买来的靰鞡并不能马上穿,还需自己进行再加工。一是装“皮耳子”,即穿带的皮环,用不到半寸宽的皮条做成,缝在鞋帮两侧,每只鞋缝两对、三对或者四对;二是缝“提把儿”,即鞋后帮接缝处的长三角形皮条,其作用是便于提鞋,又能在系带绑紧后避免走路松脱;三是配靰鞡带,一般用筷子头粗细的麻绳或皮绳,长三至四米;四是靰鞡靿,用来垫盖脚跑、脚面和脚腕,双层家织布或“白花旗布”缝制,有的还在上面缉绣花纹图案。有了这几种“配件”,再絮上靰鞡草就可以穿了。东北民间有一则关于靰鞡的谜语,概括得很生动:“有大有小,农民之宝。脸多皱纹,耳朵不少。放下不动,穿上就跑”。这里说的“皱纹”就是靰鞡头上的“包子褶”,“耳朵”就是穿带的皮环。

靰鞡多为农村下层满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种皮革制作的鞋。用牛皮或猪皮缝制,内絮靰鞡草,既轻便,又暖和,适于冬季狩猎、跑冰。它是很有特点的满族服饰之一,一直在东北农村穿用。

旗鞋则是满族妇女穿的中间带桩的木底鞋,它的底高10厘米或12厘米,形似马蹄或花盆,故名“马蹄底”或“花盆底”,鞋底外面包着一层布,布上绣有花纹;鞋帮用绸缎或绒布制成,上绣云图或八宝纹。当年,这种鞋在满族贵族妇女中十分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