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走停停,唐衫一点都不急,更不会在吃喝上亏待自己。
每日里昼伏夜出。
白天睡觉,避开烈日当空的燥热。
晚上赶路,用不着去追寻猎物的踪迹,自有野味,送货上门。
这不,随着一声狼嚎,黑马四蹄发软,白马拉稀摆带。
唐衫勒住缰绳,双手在黑马背上一按,整个人腾空而起,从白马身上掠过时,右手一伸,抽出了夹在装黄金箱子侧面的横刀。
山路边,密林中,数道黑影蹿出,分袭黑白双马,以及持刀而立的唐衫。
“嗷!”
四匹野狼左右夹击,利爪尖牙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血肉就在眼前,冲鸭!
见黑白双马连逃离的勇气都没有,四匹野狼顿时扑咬上去,却不想在它们扑咬的路线上,已经被唐衫凝实了两道气墙。
只听邦邦邦四声闷响,四匹野狼都一脸懵逼的贴着空气,慢慢滑落下来。
“噗”
唐衫没忍住笑。
前后夹击他的两匹野狼,见状还当是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一前一后向他扑了过去。
噗嗤!
一刀贯穿狼吻。
唐衫抽出锋利的横刀,顺势后斩,用刀背将从身后扑来的另一头野狼,给敲得脑壳青痛,趴在地上嗷嗷惨叫,就好像被踩了尾巴的小狗一样。
站在暗处的狼王嗷呜一声,剩下的野狼不敢上前,全都呜呜低吼着,或许是威胁,或许是壮胆。
唐衫脚尖一勾,把还抱着脑壳喊痛的野狼,用柔力给送到了狼王那边,“走吧,你今晚踢铁板了。”
“嗷呜”
狼王仰天嚎了一声,狼群向后退却,见唐衫没有追击的意思,扭头退入了漆黑的密林。
唐衫看着密林深处,心知狼群并未走远,不过他也无所谓,就现在的实力而言,狼群来多少都是送。
如果狼群一直跟着,那接下来这段时间,就不用为肉食发愁了。
走到还未彻底断气的野狼旁边,抓住狼头横刀一拉,在提起后腿钉在树干上,使其放血。
双手合十念经超度,不一会就感觉到,有狼魂飘在旁边。
“今日碰见贫僧,也是你的造化。”
狼魂:我咬!
“哎呀!”
唐衫一缩手,御气诀凝成无形的大手,甩手就是一巴掌,扇得狼魂嗷嗷叫,“别以为死了贫僧就打不着你。只许你吃人,不许人吃你啊?在炸毛让你见识下贫僧斩龙的手段。”
“……”
“这就对了嘛,安心投胎,下辈子好生做人,去吧。”
“嗷呜”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送走了狼魂,唐衫拿出小刀,一边剥皮一边说:“黑兄白兄,还腿软呢?瞧你们胆小那样,跟着贫僧超,不得挨飞刀。
知道这是什么不?是狼,属犬科,犬者,狗也,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可惜你们不吃肉,没口福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