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孙悟空拿了金子,驾着跟斗云在天上飞驰。
他心中很暖,唐衫给他的感觉,相当好,有种相见恨晚,恨不得立马烧黄纸当兄弟的冲动。
甚至比以前结义的兄弟,还要好。
毕竟,以前结义的那些兄弟,可不会亲自下厨,更不会嘘寒问暖,只会凑一块喝酒吹牛……哼,一群表面兄弟,五百年愣是没来探过监。
孙悟空想着,不由对唐衫的好感,又多了两分。
虽然这是唐衫有意为之,不过也跟猴哥被压了五百年,空虚寂寞冷了五百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简单来讲,这就叫趁虚而入……
不一会,孙悟空就来到了一座城池上空,他摇身一变化作人形,在城中买了美酒、调料,想了想又买了一堆水果。
然后就左手抱着酒坛子,右手拎着布包,寻了个无人之处,招来跟斗云直冲天际。
站在天上,他举目四望,火眼金睛比天眼还要强上三分,很快就锁定了一处有妖气的地方。
那地方妖气浓密,却又没有大妖的气息,一看就很好欺负……啊呸,一看就能速战速决,不会耽搁做饭时间。
孙悟空才不会承认这五百年来,实力严重下滑这个事实。
他驾着跟斗云,很快就来到了一座山坳的上空,火眼金睛透过云层,就见山坳中有个温泉,温泉里泡着十来个野鸡精。
数量还挺不少,够吃了。
孙悟空把酒坛和布包往天上一抛,按下云头就扎入了温泉之中,手中如意金箍棒已然舞成了棍影。
砰砰砰一通乱棍,惊得身无片缕的野鸡精们尖叫连连。
不过尖叫声刚刚开始,还未飙到最高音,十来个野鸡精就全都成了棍下之鬼。
孙悟空嘿嘿一笑,拔根毫毛变成绳子,动作飞快的,把已经现出原形的野鸡精,尽数捆了。
在往金箍棒上一挂,扛着棍子就重新跳上了云头。
这时,他感觉到似乎被人窥探,便偏头往下面一瞧。
只见一只耗子精,正在距离温泉不远的地方,被他瞧了一眼后,吓得埋头就打了个地洞,转瞬不见了踪影。
孙悟空接住这才落下来的布包和酒坛,一来嫌麻烦,二来嫌难吃,也就懒得理会这连化形都还不会的耗子精,驾着跟斗云就往五行山那边飞去。
耗子精谨慎的从另一个地方探出头来,确定了孙悟空离开的方向后,才急匆匆跑去温泉一看,就见原本清澈见底的温泉,已经变成了污水,水面上还飘着几根鸡毛……
他一扭头,飞快的奔回了洞府。
“大王!大王不好了大王!”
砰!
一个银质的酒杯摔在地上变了形状,吓得差点被砸扁的耗子精一缩脖子,战战兢兢趴在地上。
上首处,一头獠牙足有一尺半长的野猪精,坐在一张镶了人头骨的虎皮椅上,很是不爽的骂道:“慌里慌张的成何体统?你家大王我好得很!说,何事慌乱?”
“大王,有个不长眼的丑妖怪,把夫人们全给掳走了!”
“……”
感觉头顶即将变成草原的野猪精拍案而起,“往哪走了?”
“往东跑了,跑得飞快,就跟素了几百年似的。”
素了几百年?
那还了得!
野猪精怪叫一声,大手一伸吸来他惯用的狼牙棒,“小的们,抄上家伙跟我走!”
……
五指山山脚下,第五口大锅里的水,都已经冒着鱼眼泡子,眼看就快要开了。
唐衫削着竹签,没有耗费太多心力去想那些有的没的,而是歪歪着孙悟空会抓什么妖怪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