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偶遇(1 / 2)

 李老七百般不愿,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李鬼决定要做的事情,他一个傀儡二寨主,又能有什么用?</p>

李鬼收拾完金银细软,把一切都带在身上,然后带着李老七和五六个孔武有力的汉子,一并下了榆山。</p>

李老七等人虽然不识得州城的路径,但是对于周边的道路却非常熟悉。</p>

有了几人带路,李鬼顺顺利利地找到了被湮没的小径,出了山,来到了沙沟镇。</p>

他们日常打劫得来的货物,都是在这里出手,对这里的人头也都熟悉。</p>

若是想要买卖兵刃甲胄,肯定也少不了要找这些熟人。</p>

众人来到镇外,只见在破烂的城门之侧,正贴着一张海捕文书,远远望去,上面画着一人,眼如铜铃,阔口吞天,凶神恶煞一般。</p>

等走到近前,李鬼探头去看,只见上面写着:</p>

“案犯李鬼,沂水县人士,杀死沂水知县,并衙役四人、百姓七人,十恶不赦。如有人拿得此人首级,赴州告报,随文给赏三千贯,通报消息致案犯落网者一千贯。如有隐匿知情不报者,与犯人同罪。”</p>

最后是日期和落款,上面盖着红色的官印。</p>

李鬼看着那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画像,不由得哂笑出声。</p>

这种破图像,能找到人才是见鬼呢!</p>

不过这上面有名字,倒是不得不防。</p>

他斜眼看了看身边的几个手下,然后就发现这群家伙就随便瞟了通缉令一眼,半点关心的意思都没有。</p>

看样子,这群人都不识字。</p>

正常来说,这种海捕公文旁边,应该有安排专门的衙役来宣讲告知,为的就是让那些文盲能够明白文书之中的意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