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大起大落,念念不忘(2 / 2)

随着身体融合“先天灵韵体”后出现了改善,他之前在小镇子里的那股生猛气息仿佛也跟着复苏了几分。

景越杀过人。

十岁就杀过。

那座柳树在春天都长得无精打采的小城,曾有过一段格外混乱的日子。

那时县令被麻匪取代了无人知晓,城里城外到处都是既要财又要命的家伙,毫无法度,人命如草。

在那样的环境里,你想要自保就得杀人,杀得别人怕你为止。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景越奠定了自己在城中的地位,他集结了一群从小打来打去却在关键时刻选择报团取暖的同龄人,弄死了不少不顾法度侵入他们地盘的家伙。

可以说,他住的几条街道因为他的存在,成为了黄柳城内最安宁的地方,没有之一。

所以后来,不管是当差的,亦是混帮派的,见到年纪轻轻的他都会叫他一声“景哥儿”。

很快的,景哥儿停下了回忆往昔峥嵘岁月的戏码,去到了厨房,借了一根烧火棒和两只猪蹄。

小院里,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体内真气熟练窜过了身体窍穴,带起了一股不易察觉的震颤之力。

铁质的烧火棍颤抖,棍下一尺的猪蹄跟着一抖,飞了上去,沾在了棍上。

下一刻,景越体内真气再一窜,棍身再震。

咚的一声,猪蹄重重砸在石阶上,表皮平静,内里却有骨裂声传来。

直至啪的一声,一截断骨戳开了皮肉,这次震颤才算停止。

看着内里骨头崩裂的猪蹄,景越确定了夜凝没有骗他,这崩字诀的劲力是由内而外的,对骨头的崩毁效果尤其明显。

如果这一棒子击在人身上,会是什么效果?

一时间,景越久违的多了一抹底气和自信。

当了好些年弱鸡了,即便后来那些小伙伴依旧以他为首,客气的叫他一声“景哥儿”,可他明白有些东西在变化。

这些变化不在别人那里,而是他自己。

他变得不再自信,很多时候甚至有些自卑,每每看到别人有一副健康的身体都羡慕不已。

这也是他进入夜凝身体后会欣喜如狂,近乎流泪的原因。

有些东西回来了,他希望回来得再多一点。

于是当天,景越的药罐里没有熬药,而是在煮肉。

上好的猪蹄,早已被劲力震碎,放在药罐里煮熟。

之后,他又去厨房拿了些调味的佐料,将煮熟的猪蹄放在慢火上慢慢烤,直至猪皮上的油脂折射出了迷人的光晕,看着都让人欣喜。

好久没有好好吃肉了。

什么红烧肉?

圣女吃的红烧肉,和我景越有什么关系?

大口喝着肉汤,再大口吃着皮肉鲜美的烤猪蹄,景越一时满头是汗,却觉得畅快无比。

这辣味不够,再加!

一只猪蹄不够吃,另一只转瞬被烧火棒崩开,先蒸后烤。

“这才是正常人该过的日子。”

景越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感叹道。

[过度暴饮暴食辛辣食物,预计寿命减少两日。]

下一刻,一行信息浮现在识海。

淦!

看到系统中忽然跳出了这样一段话后,景越脸都白了。

不行,不行,暴饮暴食吃东西加辣这种事还是用圣女的身体比较好。

他这本就没多少寿元,哪经得起这样折腾。

另外一边,正在发呆的夜凝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疑惑道:“这是有谁提到我了?”

“最好是那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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