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邻居屯粮我屯枪(1 / 2)

 安德烈和尼古拉领着众匪逃窜,飞奔中回头,发现追兵越来越近。</p>

对方一水的白马,高大神骏,速度远超己方。</p>

更别说自己这边的马刚刚追击敌人,马力耗尽了。</p>

跑不过,根本跑不过。</p>

在安德烈认知中,这种优秀的安达卢西亚战马一般都是贵族将领的坐骑,平时仆从用右手牵着,被称为“右手坐骑”。</p>

价格即使在原产地,也达到80镑。</p>

这个时候的英镑可是含311克白银的。</p>

实际上郎奇这四十几匹马是远渡重洋万里迢迢运过来的,更是贵了几倍。</p>

对方全员宝马,这已经不能用“有钱”来形容了,简直是匪夷所思。</p>

难道自己想打劫的商队,其实是契丹人的亲王或者公爵的队伍?自己无意中捅了个大马蜂窝?</p>

也只有这种情况,才能解释对方的部下全员贵族骑士的由来。</p>

娘的,不能再跑了。</p>

等被对方追上,这种把后背亮给对方的逃跑姿态,就是被人砍的命,战场上大部分斩获都是这么来的。</p>

哼哼,逼急了,贵族我们也是要咬下一口肉的。</p>

“停!兄弟们,这么跑不行。</p>

咱们跟他们拼了,让他们见识见识哥萨克的武勇!”</p>

哥萨克们减速,停马,回身,准备来个反冲锋。</p>

跑不了,准备拼命了。</p>

这么一来,双方距离大大拉近。</p>

匪徒们从腰间拿出扁酒壶,灌上一口伏特加,缓缓加速,手握军刀,准备跟对方对冲,玩命。</p>

骑兵对冲,双方马匹撞在一起人仰马翻这种事,实战中几乎没有,马会自动避让的。</p>

除非是列阵的重骑兵,避无可避那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