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千字100(2 / 2)

见方兴松要发言,郭育民制止了他,手下几人已经说出自己的观点,他在心底也做出了判断:</p>

“大家议议该给这个作者多少稿费合适?”</p>

见总编已做出决定,手下人也不再提出意见。</p>

作品的质量就摆在那里。</p>

副刊主编说:“嗯,作为一个新秀,我认为千字100比较合适。”</p>

财经主编提出反对意见:“我认为给的太多。你要考虑到现在内地的稿费标准,我认为千15就很合适。这已经是内地稿费的高标准。”</p>

另一主编:“主要还是看作者对港港这边的稿费行情是否了解。不了解的话,用内地的标准比较合适;了解的话,可按新秀作家的标准来给。”</p>

一老编辑:“既然决定连载,那就考虑后续合作的问题。我听闻此人乃兴松的晚辈,必然是一个极具潜力的年轻作家,若是因这点稿费交恶,实在不划算。”</p>

方兴松见总编这次没阻止,也发表意见:“德华他了解现在港港的稿费标准。根据作品的质量,我认为千100太少,应该至少千150到200之间!对了,我这族侄现在才十八九岁!正是潜力无限的年纪。”</p>

众人听到这個年纪,无一不感到惊叹。</p>

写出如此佳作的人,竟如此年轻!</p>

不欺少年穷!</p>

见众人不说话,方兴松又说:“他在这杂志上还有另一篇作品,也就是《诛仙》!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看过?”</p>

此话一出,就连郭育民都露出震惊的表情。</p>

《诛仙》一文,他还想托方兴松帮忙联系作者,看能否争取在报纸上连载!</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