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法典妙用(1 / 2)

大夏明镜 荣小荣 0 字 1个月前

 公堂之上,长安县令裴哲头都快要炸了。

辖区发生了命案,这本来就不是一桩小事。

如果是普通的命案倒也罢了,但这次死的,是长安有名的富商,对方不仅在商界有着极高的地位,与朝中某些卿贵来往也很密切。

昨夜又恰逢他五十大寿,家中留宿的宾客甚多,这些宾客本身就身份不凡,有些是富商巨贾,有些与他一样是朝中官员,若是放他们走了,再想一个个去查,至少会多费百倍周章,但将他们都留在这里,一个一个审问,明显也不现实。

这些人七嘴八舌的,吵的他头疼,裴哲拿起惊堂木,正要让他们安静安静,外面忽然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

“住手,放着我来!”

这道声音听着耳熟,裴哲抬头望去,果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他的心中一沉,这里已经够乱了,这位大少爷又来添乱,岂不是乱上加乱?

虽然心中不悦,但他脸上依旧保持着笑容,亲自迎上来,歉意的说道:“公子,您也看到了,下官现在脱不开身,等下官查清了案子,再好好招待公子……”

李诺闻言松了口气,案子还没破就好。

他笑了笑,说道:“你查你的案子,我在一边看着就好,不会打扰你。”

裴哲赔笑一声,回到位置,继续看这些人的供词。

他本想效仿李诺,让这些人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事无巨细,正着写一遍,反着写一遍,由此来判定谁在说谎,锁定嫌疑人,但昨夜死者五十大寿,几乎所有的宾客都喝了酒,大醉酣睡一晚的不在少数,根本记不起昨晚发生了什么,更何况倒述。

那个方法虽然巧妙,但这个案子却用不了。

李诺站在一旁,见长安县令愁眉紧锁,开口问道:“裴大人查出什么了?”

裴哲摇了摇头,说道:“查了一个早上,一无所获。”

李诺想了想,问道:“要不,让我试试?”

裴哲转头望向李诺,眼里满是不信:“你?”

不是他瞧不起李诺,实在是此案涉及人数太多,且毫无线索,他审了一个早上,连根毛都没有审出来。

那郑员外平日里修桥铺路,放粥布施,与人为善,也没有什么仇家,连个怀疑对象都没有,这怎么查?

除非是他爹李玄靖出手,裴哲才觉得有那么一点可能。

李诺微微一笑,说道:“反正一时半会也查不出什么,不如让我试试?”

裴哲问道:“公子要怎么查?”

李诺其实不懂查案,那是刑警的事情,作为法官,他的职责是审判,他也有自知之明,论脑子,他远远比不上包拯狄仁杰福尔摩斯之流。

但他有《法典》。

他只要把所有人关起来,按照杀人罪,写出判词,观察法典上有没有出现对方的画像,寿命有没有增加,就知道他是不是真凶,这么多人,无非就是费点笔墨而已。

如果凶手就在这些人之中,早晚会被他试出来。

就是事后不太好解释,他写名字的时候不能被人看到,李诺看向长安县令,说道:“这里乱糟糟的,不是审问的地方,先把他们关进大牢。”

裴哲眉梢一挑,随后说道:“公子,这不好吧,这些人大都身份不凡,有些甚至是朝廷官员,虽然品阶不高,可也是实打实的官身……”

李诺看了看,估计了一下人数,然后说道:“公堂太乱,大牢清净一些,适合查案问讯,我保证,两个时辰之内,就放他们出来……”

长安县令想了想,微微点头,拿起惊堂木敲了几下,堂内堂外逐渐变的肃静。

他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的心情,本官能够理解,但在场诸位,都是郑员外的朋友,相信你们也不愿意看到害死郑员外的凶手逍遥法外,请诸位暂时移步大牢,本官保证,两个时辰之内结束问讯,之后大家就可以回去了……”

长安县令此言一出,公堂上又出现了小范围的嘈杂。

虽然还有些嘟囔抱怨的声音,却也勉强认可长安县令说的话,毕竟是一桩命案,一早上已经等过来了,再多等两个时辰也无妨。

一刻钟后。

长安县衙,大牢之内。

李诺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他原以为,古代的牢房,脏乱差是免不了的,但这里的牢房,却让他转变了印象,虽说挂在墙上的种种刑具有些唬人,但牢房整体还算干净,除了阴冷潮湿了一点,也没有什么难闻的味道。

昨夜郑员外大寿,宴请了不少宾客,其中有一部分因为醉酒留宿在郑家,算上郑府的下人,此案牵扯的人数,居然达到了两百余人。

为了暂时扣押这些人,长安县令分了五个牢房。

其中,二十余名官员占据了一个牢房,女眷占据一个牢房,其余之人,分散在另外三个牢房。

“狗贼!”

李诺途径一个牢房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他转过头,看到一间牢房内,那名女刺客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李诺没空理会她,目光直勾勾的看着前方悬浮的《法典》。

此刻,这法典上的画像,从两页变成了四页。

就在刚才,这些人全都被关进牢房的时候,法典忽然多了两页,一页是一位样貌英俊的男子,另一页上则是一位年轻女子,其中那女子的画像,是彩色且明亮的,和前两页一样,而那男子的画像,则是暗淡的黑白色。

他的目光一扫,很快就在两个牢房中找到了画像中的两人。

他还是小瞧了这神秘的法典,原来根本不用审判,只要将凶手关进牢房,法典上就会出现他们的画像。

这样一来,倒是连笔墨都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