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修改可以说相当成功,陈克的指导并非不合理。即便徐电再有意见,他也不能否定这个事实。在陈克表示首肯,而且要在当天晚上的党会上讨论这份法律文稿之后。徐电有些吞吞吐吐的表态了,“陈主席,我希望根据地能够先进性政治运动,然后再制定相关的法律。”
“为什么?”陈克不太理解徐电的想法。
徐电坚定的回答了陈克的提问,“法律是准绳,而不是斗争工具。如果我们把推行法律当成了政治工作来抓,这法律就成了一个政治文件。这就完全不是法律的本来意义了。”
“徐电同志,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律本来就是政治的一部分,你那种超越了政治的法律根本行不通。政治决定制度,制度需要法律来划定标准。归根结底,法律都是为了政治服务的。”
“那么如果政治要干涉法律呢?”徐电还是没有想通。
“举个例子。”陈克不太理解徐电到底坚持什么。
“如果有人犯了罪,那么谁来审判这个人?”徐电问。
“法院。”
“如果党要求放过此人呢?”徐电继续追问。
看着徐电那充满期待的神色,陈克突然有些感动了。一个人如果有着自己的坚定信仰,而且不遗余力的推动这种信仰的实践,很多时候会给人一种感动。陈克的感觉仿佛回到了以前在论坛对喷的日子,那时候大家把释永信这种佛教ceo称为“佛贼”,同时又把坚守佛教传统的苦行僧称之为“邪教徒”一样。
政治必须领导一切,操纵一切。这是陈克的理念。可他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法律必须让步于政治这种话。如果有人违背了《刑法》,《民法》,《婚姻法》等非政治类的法律,无论是谁,陈克都可以保证,党是绝对不会放过这种人的。但是,陈克也绝对不能说出法律超脱了政治的控制,成为独立一极的说法。
徐电这种单纯的青年现在还无法理解,或者说徐电坚信,法律是一个绝对的存在。而且必须是绝对的存在。姑且不说以后徐电会不会成为依靠司法去影响政治的那类人。但是陈克是绝对不会允许任何制度凌驾政治之上。政治本身才是应该是绝对的,是所有社会制度的根本。法律或许可以妥协,但是政治绝对不行。
思前想后,陈克终于开口了,“徐电同志,我想问你,你首先是一个人民党党员,还是首先是一个法律工作者?”
“这……”徐电一时回答不出。或者说,他本人还不能理解陈克想说的话。
“人民革命的纲领就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是,这是人民革命的法律概念。而不是法律要求人民革命这么干。”
徐电几乎被陈克的这番话给激怒了,尽管面对陈克这个在根据地里头几乎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徐电依旧不能被这种想法说服。“陈主席,这不对。法律是准绳,是道德纲领,是道德底线。法律不能屈从其他的影响。”
“那么徐电同志,我也必须告诉你一个事实,在法律出现之前,政治就已经存在了。是政治需要法律,所以才创造了法律。并非是法律创造了政治。你的错误认识,就如同鸡蛋天经地义的有资格对生蛋的母鸡说三道四一样。你的这个想法是错误的,你必须纠正。”
徐电又说了什么,并没人听到。大家知道的结果是这样的,“徐电同志暂时停止司法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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