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诗月所有债务都与其父亲有关,而沈诗月一直来拼命工作,也是为了偿还父亲的债务。
本来沈诗月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在已经不是了,通过转让股权获得的收入,再加上任侠从中帮了不少忙,其实沈诗月的债务已经得到极大缓解。至少沈诗月已经没什么压力,前段时间还在凤凰古城给自己买了一套房子,等到文化小镇正式开始运营,差不多也就能把债务还清了,可以说沈诗月前所未有的轻松。
偏偏也就在这个时候戴少爷出现了。
沈诗月的债主,准确的说是沈诗月父亲的债主,其实是不固定的。比如你借了一千万给沈诗月的父亲,那么你就拥有了一千万的债券,从金融角度来说,债权是一种资产,可以转让。
这些年来,沈诗月的债权也不知道被转让了多少次,那些债主们由于各种原因,把债权卖来卖去,同样一千万的债权,都不知道换了多少个债主。
这些债权当中,恰好就有这么一笔一千万的,几经辗转之后落到戴少爷的手里。当年沈诗月父亲借这笔钱的时候,是按照非常长时间的还款期,正常来说,还有两年之后,债权才彻底到期,也就是沈诗月在两年后必须偿还这全部两千万。
如此长的还款期,这样的借款利息往往非常高,不过利息和本金是分开来计算的,沈诗月每年都按时偿还利息,所以到期只需要偿还本金就行。
正常来说,沈诗月在两年后偿还这一千万,完全不是问题,但戴少爷的可不是正常的债主,在这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法律操作,竟然能把还款期给提前到了后天。
原来的借款都有合同,戴少爷获得债权之后,用各种理由把合同修改了两次。毕竟沈诗月是债务人,修改借款合同不能是债主单方面决定,当然要获得沈诗月签字同意。而沈诗月觉得修改之后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就把字给签了,然而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戴少爷在其中玩了几个文字游戏,给沈诗月挖坑。
整个过程说起来非常复杂,只能简单表述一下,戴少爷挖的坑是在合同里设定例外条款,主要内容是,在正常还款期还没到的情况下,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沈诗月必须提前还款。而现在这些情况出现了,毫无疑问都是戴少爷操控的,眼下沈诗月终于明白过来,自己跳进戴少爷挖的坑,然而已经签字,后悔来不及了。
任侠点了点头:“原来是你是被骗了。”
“没错。”沈诗月长呼了一口气:“戴少爷对我的情况了解非常清楚,在后天之前我确实拿不出来一千万,这是逼我转让股权,他的目标是振宇地产。”
“根据我的观察,这个戴少爷没什么文化,我怀疑根本不懂法律上的问题,条款上挖坑竟然连你都没觉察到,这肯定是高人设计的。”
“没错。”沈诗月点了点头:“有专门的法律专家帮戴少爷办事,戴少爷提出要求,自然有人负责执行。”
“这个戴少爷到底是什么人?”
“他本名叫戴一刀,典型的二世祖,所以人称戴少爷……”沈诗月颇有些轻蔑:“其实,这年头有点追求的富二代,都不愿意让别人称呼少爷公子,他偏偏以戴少爷到处自居。”
“戴一刀?”任侠很是好奇:“这么充满霸气的名字,难道是一个职业杀手吗?”
“那倒不是。”沈诗月告诉任侠:“他父亲在西南边境早年是做赌石生意的,这个行业有一句话——一刀穷、一刀富、一刀下去全家哭。也就是说,赌石这事儿就是,把原石一刀劈下去,要是赌中了是好石头,就能赚来几辈子花不完的财富。正相反,如果只是一块不怎么样的石头,那么就要倾家荡产……我对这个行业也不太懂,反正戴一刀的父亲是一刀富,靠着这一行赚来了人生第一桶金,于是给儿子起名戴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