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四章 释法明规(1 / 2)

 “大善!”

明堂之内,无分银黑相间还是斑白花甲,皆是齐声称善。

虽然黄刚此时的道理,早了几百近千年都已经为先人所堪破,写在了《论语》《庄子》《春秋》《中庸》里面,可如黄刚这般把道理掰扯得如此明明白白,还真是少有啊!

当然了,比起古人因为条件限制,必须把真知灼见用非常隐晦的文字描述出来,他的白话自然粗鄙了许多,如《论语》中,孔子就非常隐晦的对子贡讲:“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又如《尚书·五子之歌》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还佣左传·庄公三十二年》:国将兴,听于民。

所以,凡是有机会读到这些书,并且要明白这些道理的人,没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肯定是不行的。

而大多文化水平不够的人,读了之后自然也就陷入了误区,大多都认为这是君王高官才该去考虑的问题,所以今黄刚便是要给眼前这些未必读过书,又或许即便读过也未必水平足够明白的商贾们好好讲一讲道理,好好的明规矩释法令!

就听黄刚继续道:“我方才所,诸位皆都称善,可诸位未必当真会明白这公田法实施之后,诸位能够从中所获之利,不如让黄某好好与大家算上一算!”

着,黄刚便自侃侃而谈道:“这前隋苛政如何,今日也不多,便这凤军的公田法施行之后,以最少四丁之家可立为一户,而每户可申领公田一百二十亩。诸位当中有私田长佃者,当也知道,单以山东各地来,地力贫瘠又缺水源所以不合种稻,主粮之中仅能种植黍稷(糜子)粟(米)麦菽(豆类),而其中若是黍稷和粟,田地不分优劣,亩产多平均在两斛上下;若是麦菽这类,还需看时如何,好或可两斛过半,不然也就一斛稍多,因此一百二十亩公田所产,不论如何腾挪,至多不过可产二百斛主粮。”

这般数据,自然是黄刚亲自调研所得,倒也得了众人大致认可,而后黄刚便掰着手指算道:“而后,我们就以一家四丁,耕一百二十亩公田,年入二百斛主粮来算。若以成丁口粮每月六斗,中黄老每月四斗来算,这一户百姓一年口粮,至少需备有五十斛,留种又需十斛左右,那么百姓手中余粮便有至少一百四十斛左右。”

而后笑道:“而我凤军,既免农赋,自然也免劳役,虽然规定以主粮地种植桑麻需要课重税,但许百姓在田边地头种植自用,此外百姓还可菜豆养殖鸡鸭自用,于是这百四十斛余粮便可全算是百姓手中活钱了!那么,这些活钱又与诸位有什么得利之处呢?”

着将手一指,便点到了颜恭道:“当然,我要先声明一点:凤军所设国储粮库,作用主要还是收储往年陈粮。粮库会在每岁夏秋两收之后,都会以低于市价至少两成的价格收储去年的陈粮,至少在正常情况也没人会把新粮当做陈粮来出售。而这般做的目的,可不是为了与诸位当中的粮商争夺新粮,或是故意打压粮市,而是为了与粮市兜底,与百姓盘活手中存粮,因为大家都知道,百姓之所以有储粮习惯,主要还是害怕灾人祸,青黄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