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林氏集团(2 / 2)

“既然陆生也是个性格直爽人,林氏集团就用不着遮遮掩掩了,我们有意拿下全马来西亚的特许经营权,希望不设置20年的期限,林氏集团愿意为此付出更多代价。”

“20年期限是不可谈判的,一切只有基于这个基础去谈判,但可以拥有相同条件下优先续约权,希望林先生能够理解,这一点绝不可改变。”

“呃……好吧,我们林氏集团愿意开出……”

就关键的一级代理权价格问题,双方唇枪舌剑的争论了20多分钟,摆事实,讲道理,谈投入,说感情,无非是这些伎俩统统用上,终于达成了一个满意结果。

林氏集团以3.88亿港元价格,取得马来西亚全境230家旗舰店,850家社区店的20年特许授权,相关文件经过律师楼认可之后就可以付诸实施。

香港环亚公司在特约授权费用上面做了巨大让步,林氏集团同意双方合组马来西亚分公司,林氏集团占股70%,环亚公司占股30%,双方分享开拓马来西亚市场的利益,并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香港环亚公司来说,虽然损失了部分眼前利益,可是合资公司带来源源不断的长久利润,反而更有利于公司拿出漂亮的业绩报告,更符合长远发展利益。

也就是说,成立马来西亚分公司,香港环亚公司净收入2.716亿港币,这部分钱有相当一部分要重新投入进去,在整个马来西亚布设奶茶店商业网点。

具体的投入比例,按照股权设置7:3,事实上还会有其他一些有实力家族加入进来,共同分享这块蛋糕。

如此看来,环亚公司在马来西亚分公司话语权还是很高的,拥有财务督察权和一位常务副总经理名额,直接对香港总公司负责。

能够达到这样有利的条件,关键在于陆航在谈判中祭出了杀手锏,那就是:

香港环亚公司正在委托英国著名的哈默律师事务,在英国和整个欧盟申请注册“奶茶”二字专利。

英文专利不单纯是BobaMilkTea(波霸奶茶),而且单独申请MilkTea(奶茶)专利,这是泛指此类时尚饮品的底层专利,如果能够申请下来可就厉害了。

也就是说,今后只有环亚公司出产的时尚饮品能称做奶茶,别的一概不行。

甚至叫“奶的茶”也不行,因为相关的日文专利环亚公司也申请了,还有拉丁文,德文和法语等等,封锁了一切可以投机取巧的漏洞。

真的可以申请到“奶茶”英文和其他语言专利吗?

哈默律师事务所传来的消息很让人振奋,中文,法文,拉丁文和德文都没问题,只要没人注册过都可以,唯独英文专利遇到了麻烦。

按照香港话讲,这种专利注册虾霸霸的,完全不给人留活路啊!

如果要经营奶茶业,就必须要缴专利授权费,忍受香港环亚公司的盘剥,否则随便你叫什么,就不能叫“奶茶”二字。

英国上层贵族习惯喝下午茶,饮茶的时候会在红茶里面加奶,加糖,吃曲奇小饼干。

环亚公司申请的“奶茶”英文从形式上有些类似,不过叫法不同,英文下午茶叫afternoontea。

哈默律师事务所传真过来的文件表明,英文“奶茶”商标的注册,还需要有四明一暗的构成要件,才能达到申请要求。

第一,产品需要有独创性,原创性。

这一点奶茶产品符合,香港环亚公司奶茶饮品具有独创性,世界上至今还没有人提出相同的概念。

并拥有整套已经申请下来的工艺流程,从杯装即饮型,到澳洲牛奶,白砂糖,珍珠粉圆,大陆蜂蜜和茶等主要原料,到独创加料区,加布丁,加鲜果,加冰,加……

独特的轻奢风格店面设计,统一的品牌logo,这一切毋庸置疑符合产品独创性,原创性。

第二,首发。

也就是手快打手慢,第一个提出申请,这一点也符合。

第三,世界广泛的品牌知名度。

就像“乔丹”运动品牌一样,这个世界上名字叫乔丹的人千千万,但是作为运动品牌只能是米国NBA飞人“乔丹”,因为有广泛的品牌知名度。

随着波霸奶茶在港澳地区全面推广,在新加坡和日韩以及马来西亚地区全面开花,营业网点很快超过1000家,这个构成要件也逐渐符合。

第四,必要的排他性。

马来西亚地区广泛的假冒伪劣产品,正好为品牌专利申请作注解,现成的侵权靶子。

至于暗中的构成要件,就有赖于著名的哈默律师事务所私下使劲,涉及到不可言明的地方。

这不属于技术上的问题,属于金钱上的问题,只要金钱到位了,即便是惹人非议也没关系,不合理也会变成合理的。

若是您有各种不服,各种吐糟,那说明没有受到社会严酷现实的毒打,还是太年轻了,这才是商业社会真正的本来面目啊!

即便是暴发户陆航,掏出这笔钱也要心疼龇牙咧嘴,哈默律师行开价是160万英镑。

所以,渣打银行的美元贷款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哈默律师行打款。

哈默律师行有信心开价,就有信心把这个肥美的底层专利申请业务一口吞下,陆航一点也不怕他的胃口大,而是怕他吃不下。

所以,未来的前景看似非常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