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五章:心态崩了啊!(2 / 2)

比如说,分红再投资。

也就是说,一部电影的分红,演员不拿,还将这笔钱继续投资到这家公司。

投资了之后,要拿股份吧?

那么持股之后,可以卖吧?

这卖的钱,交税是不是少了?

你瞧瞧,多简单。

还有更加隐蔽的,比如分期付款,不是一次性付清。演员一次取得的片酬拿的越高征的越多,对于这种“超额累进税率”实际上这里也有漏洞可钻,很多商家和明星私下达成协议通过分散支付的方法逃避了加成征收的税额。

还有的演员,直接要求拿“税后片酬”。也就是说,硬是把成本转嫁给了制作方。根据税法规定,由于“源泉扣缴”便于管理,就是明星的个人所得税由出品方代扣代缴。比如圈内认可的某明星出场费是多少,这个出场费应该是税前的。但是明星们都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从表面上看,明星们是遵纪守法了,但这是影视产业的一种陋习。

因为“明星”依赖症之下,“税后片酬”横空出世。反过来,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低,不及明星的万分之一,也影响到了作品本身的质量。很简单,中国娱乐市场往往轻视创意,缺乏对创意产业的投入,而大都是通过“明星效应”追求短平快的赚钱效应,娱乐圈的这种思维也是造就中国明星劳务费奇高的原因之一。

于是,中国的娱乐圈作品质量日渐下滑,最后除了饭圈大喊“真香”之外,所有人都觉得臭不可闻的地步了。

可以说,中国娱乐市场这种明星高片酬畸形发展的局面,只会制约中国娱乐业的发展。演员过高的片酬挤占了娱乐产业链条上其他方面的投入,譬如编剧、创意等,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目前普遍创意缺乏,知识产权不受重视的原因。

方既明不管其他人,是他公司的艺人,就得老老实实交税。

不是为了什么,就怕万一有人要整东方梦工厂,最起码对方也没有明显的把柄。

明星犯法,最多的情况就是偷税漏税。上辈子的刘晓庆、范冰冰,不就是这样吗?特别是范冰冰,口出豪言说自己就是豪门,结果呢?罚款八个亿!差点没把底裤给当掉。

方既明虽然是最苛刻的给他们交了税,但其实是为他们好。

可惜,林辰皓也不领情。

“小明童鞋,我觉得你不厚道,有奸商的潜质。”

于洋撇了撇嘴,说道:“什么潜质,就是奸商好吗!这差点扣了一半!”

方既明好整以暇地说道:“奸商什么的,别乱说啊,熟归熟,乱说我一样告你们诽谤的。这收税是国家的事,你们跟我说没用啊?”

林辰皓:“……”

于洋:“……”

孟光熙这时候插话道:“我说,你们这钱也不少了,还纠结什么啊?演员是靠片酬不错,但不也还是有商演、活动吗?所以,好好接通告就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