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平户条约(1 / 2)

 郑芝龙微笑着将刚刚签完字的条约递给了松浦,而后者也同样喜气洋洋地将他手中的条约交换给了郑芝龙,两人都是笑呵呵,只是微笑的背后却各有目的。

“松浦君,今后我郑家在平户,乃至整个日本的生意就要仰仗尔了,多多关照!”

松浦看着这个老相识,心里虽然为每年能多得10000银元的进项高兴,但同时也有一丝疑问的,自己不仅给这位介绍了日本夫人,而且还给他赐了大宅子......

真是搞不清楚,这家伙为啥多此一举签订一份所谓的条约,他只要开口,别说一个荒无人烟的小渔村,就是在他新落成的平户城里选一块地方建立商馆也是一句话的事情嘛。

难道这家伙银子多得没处花了?

“一官君客气了,你我相识多年,区区小事何必客气呢,是不是把小弟当外人了?呵呵.......”

呵呵,以前俺老郑是不敢把你当外人啊,现在......呵呵,本侯爷已经攀上了大明天子的大腿.......而大明天子是英明神武的,这平户......哦,不,是整个日本要不了多久便是我大明天子的囊中之物了吧。

到时候,咱老郑的爵位总应该是公爵了吧?哈哈哈.......

这份条约是郑芝龙和松浦在城头议事完毕后的两天,一边吃喝玩乐一边讨论出来的,日本这边是以德川幕府为主体,郑芝龙这边为了蒙蔽德川秀忠、松浦等人,便用的是郑家的名义,否则用大明朝廷或者大明天子的名义,这事连谈的机会都不会有半点。

准确的说这份条约是郑氏家族和德川幕府签订的条约,而条约细款最重要的内容则是:

其一,郑家向德川幕府提供每年5000银元的租借,租借芝龙湾(就是后世佐世保,现在只是个小渔村,双方商讨后,便更名了),为期50年。

其二,郑家每年承担固定商税5000银元向幕府,幕府亦不得以任何名义再行加税摊派。

其三,郑家必须先一次性结清以上款项之前三年的租金商税。

其四,租界内日常管理由郑家执行,日本天皇、幕府、平户俱不得插足,并且郑家享有最终司法解释权。

其五,租界内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从这些重要的条款中便可以看得出,双方并没有吃亏或者占便宜,至少签订条约的双方目前为止都是这么认为的。

而且这的确也是东亚地区,第一份平等条约,而这份条约亦是被后世称为大明开启殖民事业的新起点,只是作为殖民者的郑芝龙却非常狡诈的善于伪装自己的真实面目......

而德川秀忠、松浦等人则是出于商业、政治、军事等需求,同意了这份被认为是终结日本2000年国祚的不平等条约,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