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串和小龙虾都凉了,全旭拿着羊肉串放在火边烧着,早已加工完成的羊肉串遇到火焰烤制,马上流出早已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三娘拿着水壶,去外面找了一堆干净一些的雪,将雪塞进水壶中。
等到三娘回来的时候,四喜正拿着羊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当然,辣椒在明末还是稀罕物,四喜没有吃过辣椒,对于麻辣味的羊肉串可是痛并快乐着。
他吃得满头大汗,一脸享受。
看着四喜吃得那么开心,全旭更加饿了。他将炒锅简单用雪洗了一遍(www.biquwu.cn),然后将麻辣小龙虾放在炒锅里加热。
十个羊肉串全部进了四喜的肚子里,四喜又干掉了半罐牛肉罐头,撑得翻白眼。
全旭害怕四喜吃撑了,这才劝四喜:“行了,四喜吃多了会难受的!”
四喜这才恋恋不舍得将牛肉罐头放下来。
三娘吃了一盒自热式的咖喱鸡块盖饭,在全旭的要求下,又啃了两根火腿肠。
四喜吃饱了就想睡觉。
全旭看到地上的保暖衣,急忙道:“等一等!”
全旭拿着保暖衣,挑了一件最小的,不过,没有办法,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没有儿童保暖衣,只有几件成年人的,全旭将四喜的破衣服脱下来,然后扔在一边,将保暖衣穿在四喜身上。
四喜套在保暖衣上衣,就感觉像是穿了一件裙子,直接到脚面。
不过,四喜却开心万分,这件新衣服实在是太暖和了。
“裤子!”
全旭望着裤子又有些为难。
三娘接过保暖衣,给四喜穿起裤子,当然,也只能硬穿,嘟嘟囔囔,不成样子。
全旭将四喜抱在汤邱氏身边,用被子给汤邱氏和四喜盖好。
全旭也非常无奈,他在后世只是秋季,被子本来就不厚,放在明末还有些单薄。
四喜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看着四喜一脸满足的样子。
三娘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找些泥,垒个灶台。”
这个屋里只有一个火塘,说是火塘,其实就是屋里地面凹下去一块,放在里面烧着柴火。
全旭又拿出一件红色的保暖内衣,递给三娘:“这是你的,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的?”
三娘接过这件厚厚的衣服,一脸欣喜。
不过,她却没有直接换衣服,而是一脸纠结。
全旭倒非常自觉:“要不,我先出去,你在这里换衣服!”
“不要!”
三娘情急之下,急忙出声。
话已出声,她又有些后悔。毕竟,她是一个女孩,虽然她娘让她与全旭成婚,她也穿着嫁衣,可是,她总感觉有些难为情。
她的脸红通通的,她用低若蚊子一般的声音:“公子,你转过去!”
全旭倒没有邪恶的想法,虽然三娘已经十五岁了,可是在全旭看来,三娘还是一个孩子,一个连男女都分不出来的孩子。
用现代的话说,三娘在全旭眼中,还属于没有开始青春期发育的孩子。
全旭闭上眼睛,坐在床垫上。
他的床垫是二米乘以二米二,虽然睡了汤邱氏与四喜,其实他们二人才占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坐在床垫上,闭上眼睛。
他今天算是出力颇大,又累又困,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三娘换上那件红色的保暖衣,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马上涌上她的心头。
现代科技的保暖衣,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那怕零下十度,只要保暖衣不湿,一个可以保持人体体温。
身上传来久违的温度,感觉那道束缚感,三娘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羞耻的感觉。
然而在这羞耻的情绪之后,竟然藏着点点幸福的味道。
幸福?多么遥远的词汇啊。
似乎得追溯到在小时候的时光了。
三娘依稀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爹是一个镖师,虽然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不过,镖师收入不错。她爹每次回来,都会给家里带来一些肉或者果脯,让她与大姐、大哥打打牙祭。
当时四喜还没有出生,作为当时的老吆儿,大哥,大姐总是把好吃的让给自己。
现在想想,那时简直就是天堂。
她娘躺在床垫上睡着了,四喜也睡着了,全旭同样也睡着了。
全旭盖着被子,脸上露出一脸得意的笑容,仿佛做着什么美梦。
“家!”
三娘不知道脑袋里怎么升出这么一个感觉。恍惚中,三娘竟然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在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之后,她感到脸上莫名的有些发烫。
三娘却没有躺下睡觉,她看着全旭带来的奇怪的铲子,还有几把锋利的刀。特别是那把多功能刀(外形仿佛一把匕首,比匕首稍宽),三娘随手将这把刀收起来。
她扛着工兵铲走出屋外。
从现在开始,她不再是灾民,也不再是流民,她是一个有家的人。
三娘的性子一直都要强,学功夫比她大哥都快,事实上,如果当时她不是饿了三天,全旭别说追上她,就算是打,全旭也还真不是对手。
三娘的身材看着单薄,却非常有力量。
她拿着工兵铲在房子不远处的树林中砍了半夜的树,她将这些树拖到院子里,这个院子原本没有门,这样非常不安全。
三娘将树枝修剪好,截成整整齐齐的,用树枝编织起来,形成一道门。
这样的一座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野兽是无法进来的。
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屋里多了一个灶台,灶台上放着那只炒锅,原本的火塘也垒了支架,吊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水壶。
水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全旭起身穿上衣服,来到屋外。
只见院子多一道用树枝做成的简陋的门,院子里的积雪也被扫了一大半,形成了三条小路,分别通向左右厢房。
全旭听到右厢房里传来阵阵挖土的声音,就朝着屋里走过去。
“啊……”
三娘一阵惊呼。
全旭急忙冲进厢房。
右厢房其实也是空荡荡的,当时三娘想垒灶台,需要取土,可是院里院外的土都被冻实了,根本就挖不动。
三娘就想着反正右厢房也用不着,不如先挖一些土和泥,等将来化冻了,再把外面的土填实右厢房。
然而,全旭的这只工兵铲太好用了,挖土非常顺利,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灶台,然后又垒起了火塘,这还不够。
既然是家,那就要有一个家的样子。
三娘决定挖多一点土,垒一个火坑,这样以来,他们就不会冻着了。
只不过,当她往下挖了将近两尺半的时候,挖出了一口大瓮。
三娘将这口大瓮周围挖开,却现瓮里装着东西,等她取出里面的东西时,顿时惊呼出声。
“我去!”
全旭来到屋内,看着三娘手中的金锭,一脸呆滞。
全旭愣了好大一会,这才醒悟过来。
这是遇到了原来房主人埋下的金子。他不得不佩服原来的房主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房子里的门窗和家俱全部搬走,估计搬不走的也烧掉,这样以来,即使有人鸠占鹊巢,也不会太久。
这样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办法长期居住,就算占据了这座房子,谁会在屋里挖土?
但是,偏偏遇到了三娘。
于是,便宜了他们。
这个大瓮里装着的金子总共一百零七锭,每锭大小不等,大的莫约三四斤的样子,小的好像不足一斤。
全旭兴奋得差点手舞足蹈:“发财了,发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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