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威尔斯虽然一直生病,但那几个月里,也不是病的连床的下不了。
更没病到看不到,听不到,所以说威尔斯对金矿的事一无所知,那肯定是胡扯。
之所以配合阿斯塔,除了还抱着没发现金矿,只是时间不够,钱也不够这才没找到的心思。
第二则是因为那时候威尔斯确实没钱了。
一旦停下,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这才会不管真和假,听到阿斯塔说找到了黄金,就直接飞回米国。
否则布桑矿业一定会破产。
现在还没从矿区找到黄金,威尔斯根本不敢让大人物入场,否则即便事后逃脱了法律的制裁,最后还是会被大人物们干掉。
这也是他没选择财团、没选择保罗-盖蒂入局的原因。
说句不好听的话,布莱恩矿业即便损失了1200万美金,股民们损失了几千万、几亿美金。
只要FBI找不到自己参与的证据,自己不仅不会坐牢,操作得当的话还能拿到一大笔钱。
可要是骗了前总桶,现任参议员的话,那自己最后肯定会出车祸、或者溺死在某条臭水沟里。
所以威尔斯装模作样的思考了好一会,表情艰难的摇摇头道,“抱歉,先生们,对我来说金子远比钱重要。”
弗兰克等人还不理解这话的意思,但李长亨稍微一想就笑了起来。
这话明着是说,威尔斯更在乎家族在采矿行业的名声,还有是否流传千古的荣誉。
但暗地里,威尔斯百分百心虚了。
随后就听威尔斯说道,“我父亲、我祖父、曾祖父都是淘金客,可以说布桑家族就是为了寻找黄金而活着的家族。
如果引入名单中的那些公司背后的大人物,我相信不仅金矿会被人夺走,就连金矿的命名权都会被抢走。
更糟糕的是,为了消除我和阿斯塔的贡献,今后金矿会和我们俩没任何关系,甚至是我和阿斯塔找到金矿的事实,都会被人篡改。
所以,我只能说抱歉了。”
说完威尔斯站起身,阿斯塔犹豫了两秒,不过跟着站起来之后,刚走两步,忽然停下来开口道,“先生们,我明白你们的担心无非是金矿的真实性,还有黄金储量的准确性。
那么我有个提议,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听听?”
贝尔福德公司的人,立马全看向李长亨,等着他来做决定。
李长亨笑着点点头,而且老实说,弗兰克等人觉得威尔斯才是关键,但李长亨却觉得阿斯塔才是最聪明的那个。
而且阿斯塔比威尔斯重要十倍。
要不是阿斯塔曾经在婆罗洲西北部,发现过储量巨大的铜矿,市场上愿意信金矿真实存在的投资者,至少会减少7、8成。
当然,两人不管是老油条,还是聪明的学院派,想把他们搞下去,对李长亨来说非常简单。
甚至让他消失,也仅仅只需要让两人病死在婆罗洲就行。
见李长亨笑着点点头,阿斯塔连忙说道,“我想在坐的各位从来都没穿着胶鞋、戴着防嗮帽、一身泥泞和汗水的亲自去过丛林、戈壁、荒漠寻找过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