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听威尔斯笑哈哈的说道,“先生们,我知道你们即便认可了我们,但没看到金子之前,你们心里还是会有犹豫。
不过我们都知道有金矿的地方,河道中必然有长年累月雨水冲刷下的金沙,甚至狗头金。”
威尔斯说完,指着河道说道,“所以,想让你们放心,还不如带着你们随便选的一段河道,亲自淘到金沙来的更有说服力。”
这道理很直白,哈里斯三人不由期待起来。
而对威尔斯和阿斯塔来说,这种做法很冒险,因为即便矿区附近的不少原住民,确实从河道里淘到过不少金沙。
但淘金要是那么容易,就不会一百个人只有一个赚到钱,其他的要不赔钱、要不就只能混个温饱了。
至于发财,即便是米国西部淘金热最红火的年代,真正发财的反而是卖牛仔裤和卖铲子的人。
而且三个华尔街二代,是否真有那个耐心,长时间在河里淘金,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阿斯塔在威尔斯的目光放在一个负责开船的原住民身上时,很快就反应过来。
这些原住民因为交通不便,即便找到黄金,很多也没渠道卖出去。
即便有人来收购黄金,卖掉的价格比起外界差了好几倍。
甚至不少原住民根本不知道,金价早已经从几年前的一美金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变成现在的每盎司140美金,大约5美金一克的程度。
要不是阿斯塔自己搞了个金矿骗局出来,他都想着干脆深入各个部落,用货物和部落换黄金了。
当然,这点子其实也可以当做最后的退路。
既然原住民时常能淘到金沙,那么就是说他们即便不是专家,也知道附近河道那个地段能淘到金沙的概率更大。
加上阿斯塔自己就是地质方面的专家,情报和知识一结合,确实有可能让哈里斯三人亲手淘到金沙。
而且,又不是必须要找到几十克,或者更多的黄金。
只需要让哈里斯三人亲手在河道里,发现哪怕仅仅只是一片米粒大小的金沙,就足够让他们相信金矿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了。
阿斯塔对着威尔斯眨眨眼,然后带着哈里斯三人去换长筒胶鞋,和挑选淘金用的工具。
而威尔斯等哈里斯等人走了后,掏出烟和钞票,开始询问原住民最适合淘金的地方。
两个小时后,鲍勃、杰夫、哈里斯三人中,最积极的杰夫一个人拿着圆口窄低的陶盆在河道里捞沙时。
有些不耐烦和累了的鲍勃和哈里斯,小声嘀咕道,“鲍勃,这都好几个小时了,你不觉得我们现在做的事很蠢吗?”
鲍勃耸耸肩,“我们到底蠢不蠢,得看最后的结果,这办法也确实是最直接,也最能让人信服的办法。
而且,我其实宁愿多浪费点时间,也希望能找到金沙,因为这是我亲自负责的第一个项目。”
想到自己一直也只是小打小闹的哈里斯,当然明白鲍勃的意思,“好吧,你说的没错,但我总觉得威尔斯有些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