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叉子叉起最大的一块,笑着说:“你真的不来点儿,味道很不错呢,要是错过了,以后很难有机会再吃到呢。”
见他吃的很香,小美女的食欲慢慢的被勾了出来,她先是咽下一口唾沫,接着用叉子抢过一块来,放进自己嘴里。
看到两人亲密的共吃一份食物,格森斯脸色铁青,王子大叔则是满脸的愤恨。他几天前见到雅诗的第一眼,就被这个清纯、灵动的欧洲美少女给迷住了,迫不及待的跟父王讨了陪贵客的任务。
这几天他无时无刻的对雅诗献殷勤,同时也用各种方式巴结格森斯。
就比如今天的烤骆驼,他专门调来几名皇家御厨,所用的各种材料也是最好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搏美女一笑和一句夸赞。
可现在呢,她却跟一个小白脸眉来眼去,自打这个小白脸出现之后,雅诗连一次都没有看过他。
“呵呵,年轻人都是比较豪爽的,其实我也挺喜欢秦先生,他是个不得多得的精英人才呢。”格森斯表面上是夸奖秦烽,其实是煽风点火。
王子大叔咬着牙齿说:“什么精英,我看是徒有其表吧,刚刚只喝了一瓶酒,就不敢跟我继续对饮,不能喝酒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格森斯一额头的黑线,这算是什么理论?难不成只有酒桶和饭桶才是男人,老子也同样不喜欢喝酒,但这一点儿都不影响我成为世界首富。
要是为了挑起王子和秦烽之间的争端,他首先就会跟王子理论一番。
“呵呵,他的酒量的确不如王子。”格森斯阴笑着说:“相信他的饭量也无法跟王子相比,您的确比他更精英。”
说着违心的话,格森斯的表情却十分正常。
“那是,我要跟他比酒量。”王子心道等把你小子喝趴下了,美女的注意力肯定会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着旁边的侍者使了个眼色,侍者会意,拎起两瓶红酒走向秦烽。
王子大叔开口道:“来自东方的朋友,我知道你们华夏国是礼仪之邦,讲究酒逢知己千杯少,这让我觉得你们华夏人都是海量。我们阿拉伯人也是十分好客的民族,要是不让客人吃饱喝好,那说明主人做的不到位,你一定不能客气,要尽情的喝。”
秦烽瞄了一眼刚放在自己面前的红酒,心道别说两瓶,就是二十瓶,你也休想把哥灌醉。
他一笑,说:“既然王子这么客气,我当然要遵从。我要先敬主人一杯,王子是好客之人,想必不会拒绝吧。”
王子大叔先一步举起杯子:“当然不会拒绝,我们喝。”
两人全都一饮而尽,秦烽用英文翻译了“好事成双”、“感情铁喝出血”等等经典的天朝劝酒词,加上两人都有拼酒的想法,十分有默契的一杯接一杯干。
很快,十几瓶红酒喝光了。
格森特和雅诗惊讶坏了,难道这两个人对酒精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吗,你们确定喝的是红酒,不是白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