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匡义,江瑞丰两人各自提着一只木箱走在乡间崎岖不平的小道上,路上满是雨后踩出的脚印,牛蹄子印。√∟,路边长满了杂草,可以看出这条道路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修整过了。
“咱们这一出去便是三年,没想到三年过去了,回来老家还是老样子。”江瑞丰感慨道,看到远处村子那些零落的屋舍,除了比以往破旧了少许,并没有其他的变化。
“这武城县长不是个做实事的主,换在东北,早被格去职务,从县城到乡间,三年无什进步,真是无能到了极点。”马匡义性子直爽,说起武城县的这些大小官员,一脸不屑。
“哪怕是最为富庶的奉天省,以前也并不比关内强多少,兵荒马乱,盗匪丛生。雨帅横空出世,也算是奉天百姓的福份。”江瑞丰叹了口气,只觉东北民众比山东这边百姓的福份要好了许多。
“二叔!”马匡义看到百米远处,一老农穿着草鞋正拿着锄头在田间锄草,立即高兴起来,举起手臂连忙挥手。久未返乡,骤然间看到以前的乡里人,那种兴奋无法用言语表达,只是手臂挥动的力度能显示出主人内心的波动。
马铭恩立定身子,手在后腰上捶了几下,方才弯腰太久这会还有些酸痛。看到不远处两个穿着笔挺军衣的汉子正向这边招手,还一脸兴奋的样子,不由一阵疑惑,那蓝灰色的军装他也见过,这兵荒马乱的,正是北洋军的常规军服。不过以往所见的似乎没有两人身上这般整齐干净。跟以往那些兵癖比起来,这军装套在两人身上便似量身定做的一般,干净利落,朝气蓬勃。
“你,你是四小子?”随着两名军士越走越近,马铭恩只觉两人有些眼熟。当初大哥家短了粮,排行老四的马匡义跟着村子里几人外出闯荡,几年没个音讯,只是看着眼前英武的青年,马铭恩也不太确定。
“二叔,是我,我是四小子。”马匡义内心抑制不住的激动,一个跨步跃过了不过一米多宽的路边小渠,给马铭恩行了一记跪拜大礼。
“真是四小子。看你这样子是去当兵了,你吃的哪家兵粮?”马铭恩问道。
“马二叔,我跟匡义现在可是东北军,在雨帅手下吃兵粮的。”江瑞丰也跃过小沟,一脸自豪地道。
“你是江家的小子。”马铭恩先是一笑,然后又一脸吃惊,“东北军?打赢了老毛子的东北军?”
“全天下也只有一支东北军。咱们是第6师的,匡义现在可是里面的副排长了。手里也有十几号人。”江瑞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