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唯汉秦时明月第一百七十二章黄雀在后不,是黑虎掏心!河内郡,修武。
相传这里原名叫做‘宁邑’,武王伐纣之时,曾经遇到暴雨连连,于是大军驻扎在此修整,故而这里改名为‘修武’。
如今虽然没有暴雨,但刘邦率领的五万汉军,再加上收编的两三万魏军和一万多殷国军队,此刻正驻扎在这座历史名城,准备向南渡过大河。
当日在温邑县的时候,刘邦抢在张良没有赶来之前,在皆大欢喜中包办了一段婚姻。
嗯,枪杆子握在刘邦手里,许望哪有拒绝的胆量……
当然了,百金照付,不过不是卦金,而是聘礼,而且还留下了不少的甲士,帮着许家尽早搬到栎阳居住。
毕竟人心难测,刘邦担心他们一家会携款潜逃……
至于大军为何不径直向西渡过大河,而是掉头向东,则主要是粮食不太够了,需要先到荥阳的敖仓就食,补充物资之后再掉头回到雒阳。
此刻天色蒙蒙亮间,箭楼之上的哨兵,看到了远处涂道上,一个穿着单衣,拎着草帽蓑衣的身影正在向这里大营靠拢。
他不敢怠慢,慌忙通知下方的百将。
于是,一行数骑飞驰而出,在距离来人十几米的地方,不断逡巡,手中强弩指向对方,满是戒备。
“不知道这是大军驻地,闲杂人等不能靠近?要是没事的话就赶紧走,别给自己找麻烦!”
平端强弩的百将虽然语气严厉,但却没有丝毫下达攻击的指令。
韩信重申军法之后,军中无论将领还是士兵,但凡有无故残害百姓者,皆斩!
来人放下手中蓑衣草帽,张开双臂,示意自己不是敌人,大声说道:“某乃阳武户牖乡人陈平,有事求见汉王舍人魏无知,还望将军通传!”
舍人,是这一时期王公贵族身边近臣的称呼,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灋掌其出入,主要负责管账。
那个百将愣了一下,汉王身边舍人众多,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百将,只是听说过这个名字,但具体是谁,还真是不清楚。
于是他点了点头:“既然不是闲逛,那就请客人随我来吧。”
他说完,拨马上前引路,不过他带领的其他骑兵却并没有丝毫怠慢,依然平端着强弩,隐隐将陈平围在中央。
毕竟,这里是军队,防人之心不可无。
一旦这个叫做陈平的胆敢有异动,他们就立刻把他射成刺猬!
少顷,从中军幕府的方向,狂奔出一个宽袍大袖,相貌普通的年轻人,他走到军营门口,环目四顾,寻找着陈平的踪迹。
“贤弟,我在这里!”
被几名甲士看押在角落的陈平,单手举高,大声呼喊。
看守营门的百将看着向陈平奔去的年轻人,恍然大悟道:“原来那人说的魏无知,就是他呀!”
身边士兵好奇询问:“魏无知,很有名吗?”
百将笑笑说道:“他并不太有名,但他的祖父,可是大名鼎鼎的信陵君公子无忌!”
信陵君三字出口,他身边的一众士兵顿时肃然起敬。
毕竟,他们家的汉王,是信陵君的脑残粉……
能让他们的王甘愿追随,愿以臣下侍之的男人,那能是普通人吗?
一瞬之间,相貌平平的魏无知在他们眼中,顿时变得丰神俊朗,风度翩翩了起来。
只可惜这种状态,只维持了短短十几个呼吸。
原因很简单,随意扎着发髻,穿着一身短打扮的张良,早起晨练正从不远处经过。
“哇,是张子房耶!”
守门的士兵和百将,顿时化身迷弟状态。
…………
晨练过后,刘邦开始了每天最喜欢的一个环节。
宴客。
准确的说,是招待前来投奔他的门客吃饭。
这,从前曾经是他的最高理想!
作为一名仗剑游侠,他最理想的生活,就是投奔信陵君门下做一名食客,每天和信陵君一起喝酒吃肉,唱歌跳舞,舞剑角抵,累了醉了,就共居一室,抵足而眠。
睡醒之后,就畅谈天下大势,品评古来英雄。
在闲暇的时候,顺便做一点利国利民,让人拍手称赞的大事,好让自己和信陵君一起,名垂青史,万年不朽!
只可惜,信陵君不在了,而他,也从一名仗剑游侠,变成了招待仗剑游侠的主人……
人生,还真是际遇无常啊!
刘邦略微叹息了一口,换上一副笑脸走入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