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魔刀借给她?”花骚也摇晃着手里的酒杯,微微抿了一口:“只怕借给她以后,就是有借无回了。”
听他的意思,明显是不想借给白骨夫人。
白骨夫人对我还算不错,所以我决定帮她话:“她还你鬼玺,你借她刀,这是你们谈好的事情吧?你这样反悔,不像是‘我们’的作风啊。”
“我可没反悔。”花骚摇了摇头,霸气十足的回答:“鬼玺本来就是我的。现在血魔刀在手,她如果不还我鬼玺,我就杀上白骨冰宫,取了她的头骨来当酒杯!”
这货太狂了吧?
还好,跟我话的时候,他没有自称“孤王”,估计是觉得在我面前装逼没意思。
哪有自己跟自己装逼的?
听他的语气,白骨夫人之所以把鬼玺交给他,还是害怕他提着血魔刀杀上冰宫。
我想起刚刚在船上的时候,花骚的随手一挥,血光就洒遍大地,轻易就斩了六七个道门男弟子,莫非……用的正是血魔刀?
“没错,”花骚一眼就看出我的想法,头确认:“刚才我用的,确实是血魔刀。”
“来,借我看看!”我嘿嘿笑着:“看能不能削断我手上的这些破圈圈。”
花骚摇了摇头:“这个真没办法,金刚伏魔圈贴肉生骨,为佛家用无上佛咒所化,算是佛家的几大至宝之一了。除非把你手脚剁掉,否则是斩不断的。”
我一听很失望,但马上又提起兴趣:“来来来,那就不削这圈圈了,先把刀借我看看。”
“也不行。”花骚再次拒绝我:“你身上流着大夏王室的血,万一激发这刀上的凶煞之气,引起金刚伏魔圈的反扑,那你可就死定了。”
我:……!
好嘛,不看就不看。
我和花骚又扯了一会儿后,我便离开了这船舱,出去找花满楼。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据人的性格脾气如果相同,就很容易在一起成为朋友。
我和花骚本来就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先天性格相同,只不过经历不同,所以造成了两种后天性格。
故我俩谈话,基本没有什么拘束。
花满楼这时候正坐在外面椅子上,抓着一个女道士的手,眉飞色舞的给美女看手相。
我走近,就听到他在那儿忽悠:“哎呀妹妹,你这感情线走势变化比较明显,再看你眉毛带着桃花劫,最近几天,会遇到心仪的伙子哦。”
“真的啊!”道士眉开眼笑的问。
我靠,这道士,才加入花骚的阵营半时,就开始思春了。
“老叫花,别骗人姑娘了。”我过去一把拍在花满楼的肩上:“我有事找你。”
姑娘对着我暗暗吐了吐舌-头,低声喊了一句大师兄。
这些人类姑娘,始终还是畏惧于我僵尸的身份。
将姑娘打发走后,我很认真的告诉花满楼:“老叫花,我找到你女儿了。”
听我起这事,花满楼叹了口气:“唉,我算到了。”
“哦?”我不理解:“既然你算到了,怎么不去找她?”
“我只算到,她跟你在一起。”花满楼嘿嘿笑着:“在你很的时候,我就用自己的血液为媒介,在你的身上,施展了一个法术,只要你接触我的后裔,我就能感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