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画鬼(1 / 2)

 白骨爆开,竹席毁去,只剩一缕幽魂,被黑烟包裹,在阴影中悲鸣。

林雷心硬如铁,不为所动。

吞鬼天神继续大发神威,左手不断挥舞,一道道灭魂神光纵横交错,形成一张大网,不断的围剿这缕神魂。

阳光灿烂,明亮的光芒照耀着青山绿水,处处洋溢着温暖的气息。

一缕幽魂在黑烟的包裹下,在群山草木的阴影中不断的穿梭,一露身形,便会被阳光暴晒,黑烟沸腾,刹那被照成缕缕青烟随风散。

就算是婴儿厉鬼也是无用,吞鬼天神所过之处,群鬼俯首,被吞入肚腹间,化作蓬勃而纯净的精神力量注入林雷的神魂中,使林雷的神魂不断的壮大。

心冷如铁,一只只的婴儿厉鬼被吞没。

吞鬼天神的法相也不断的凝实,一只完整的神之手臂都要开始彻底的凝聚成型,犹如真是的血肉之躯。

而年轻妇人的魂魄,更是被吞鬼天神专盯死守,不容她逃离,林雷也是御剑腾空,不断追逐,且把手掌中的雷符,以漫天花雨的手法,向着妇人魂魄散去,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雷符一同爆开,犹如绝世的烟花,极为璀璨瑰丽。

美貌妇人一身粘稠如水的黑烟,被雷海所淹没,雷光闪耀,黑烟沉浮,美貌妇人的惨叫声在雷海中不时的传来。

“去死!”

对于这个害人幼童性命的姑获鸟,林雷心中实在是难以产生办法的同情,此时雷海淹没姑获鸟,林雷催动吞鬼天神摇动万灵幡,覆盖方圆百里,乌光蒸腾,炼魂之光笼罩在雷海的上空,只要美貌妇人敢化作姑获鸟升空,这炼魂之光便会彻底的垂落,炼化了它的神魂,使他彻底的烟消云散。

“救我,我再也不敢了!”

“我也是因为痛失爱子,神魂被怨气蒙蔽,才做下如此的恶事,我本意并非如此,还请饶恕我的性命,我愿意从此秉承正道修行,为我的罪孽赎罪。”

雷海最终散去,风平浪静,唯有一缕幽魂凄凄惨惨戚戚,化作一个美貌的年轻妇人,然而此时的妇人的魂光到了极为黯淡的地步,风一吹,都有可能使她魂光溃散,消失在天地间。

“恶,若是悔悟前非,都可以赎罪的话,那死去的幼童的冤屈,又想谁诉说?”

“他们都是该死的吗?”

“既然做了恶,想要赎罪,也得先付出作恶的代价才行。”

“所以,你还是去死好了。”

炼魂之光彻底的降落,包裹住美貌妇人的最后魂光,发出炽烈的焰火,焚烧起来,美貌妇人的虚影在焰火中惨嚎。

“饶我一命,我已经回复神智,彻悟前非,将来会积功累德,以赎其罪。”

美貌妇人跪服在焰火中,望着林雷,祈求能活一命,可得轮回,将来必然为以往罪孽恕罪。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是圣人说的话,我是个普通人,在我这里没有悬崖勒马,立地成佛之说,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

焰火如炽,炼化着魂光,美貌的妇人的魂魄即将消失在焰火中。

“你这样做,对你到底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你会这么残忍,心无善念,如何修行,难道你是魔头,是鬼怪之类的吗?”

美貌妇人的魂光只留下一句话,便完全的消失,魂飞魄散,世间在无此人的踪迹,除非有人为她逆天改命,扭转时光的长河,把她的魂魄从过去的时空中解救出来。

不然的话,她就此消散,无法逆转。

“雷哥哥,为什么?”李翠玲从飞天神舟中降落下来,看着林雷收了法相,飞剑,雷符,眸子里满是不解。

“我也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原本是打算,若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度化了她,毕竟仙道贵生,无量渡人,度化她比杀了她可以让我得到更多的福德气运。”

“可是见到她的一瞬间,我心中便有着戾气横生,她杀了那么多婴儿,婴儿何其无辜,我若是饶了她,谁去为魂飞魄散的婴儿报仇雪恨,他们那些孩子就该死吗?”

“我把持不住心中的戾气,便顺其自然,杀了她,唯有杀她,我的念头才能够通达,不然的话,我心中会有破绽留下,成为一道过不去的坎。”

李翠玲默然,她虽然喜欢林雷,可是她对林雷的了解,还是太少,她心中慈悲无量,不忍杀生,愿以己力度化天下。

然而林雷并不如此,雷霆手段,惩恶扬善,造福天地间。

“杀就杀了吧,雷哥哥,修行之路,需要福德气运,并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然的话,一旦损了福德气运,将来劫数降临的时候,不易度过。”

李翠玲柔声细语,化解着林雷心中的戾气,希望林雷能够以绝大毅力克服自身戾气,坚持积功累德,如此才能够增进福德气运,将来有机会叩开长生之门。

“孕妇所化的冤魂,已经被我消灭,从此以后,这个地方不会再有姑获鸟出现,也算是功德不少,我已经感应到,我的气息已经布满了全身,将要冲天而起,直接云霞之间,沟通天地元气。”

“我们必须赶紧找个地方,突破当前的境界。”

杀了姑获鸟后,林雷的福德气运已足,原本有些朦胧的地方刹那清明起来,境界水到渠成,便要突破炼气士的境界,进入一个全新的境界。

沟通天地,直达先天,成为寿命超过普通人的尊贵修士。

修士修行的最终目的,就是长生,每突破新的境界,就会使得寿命有所增加,最终境界无敌,寿命无量,万劫不坏,与天不老乃至于纵使天地败坏,日月腐朽,我亦长生久视,永恒存在。

“那咱们快走!”

林雷、李翠玲跳上飞天神舟,当即寻了一个看起来非常隐蔽的山洞,李翠玲在外把守,为林雷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