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幼虎与法典修订(2 / 2)

灰琼之前来踩过点,大致知道虎妖的巢穴在何处,多找了一会,带着莫余落在了虎妖巢穴的洞口。

草人莫余从灰琼头上跳下,正好落在洞口旁的石头上。伸手抹了抹石头上残留的血迹,和虎妖的血不太一样,但泛着丝丝法力。

是妖精的血。

再看看旁边的骨骸,也泛着法力。看来这虎妖把其他妖精打死,是为了拖到巢穴饱餐一顿。是因为习惯在家用餐吗?

莫余和灰琼朝洞内走去,如果有什么会刺激到虎妖,并让虎妖大开杀戒的东西存在,应该能在虎妖的巢穴中找到线索。

进入山洞,灰琼好像发现了什么,迈着步子朝山洞深处跑去。莫余见状也跟了上去。

两只小虎崽在山洞深处扭动着,好像是饿了。

那头虎妖好像是母虎,所以……

莫余跑过去掰开虎崽的嘴,残留的**里存在法力波动。

虎崽还太小,连乳牙都未长出。吃不了肉,只能吃奶。

种种迹象来看,应当是一周之内出生的幼虎。此时已是夏末,早就过了虎类的繁衍期,想来是母虎身为妖精,怀胎方面与寻常动物不同。

但幼虎身上没有自发的法力波动。虎妖生下的幼虎仅仅是普通动物么……

**中满溢的法力似乎能说明虎妖为何要杀害那么多妖精,但莫余可不会认同这种做法。

八戒没为这问题杀过妖精,灰琼也没为这问题杀过妖精,白玉未曾,猴子未曾,他们都未曾。

“把幼虎带走吧,它们是无辜的,盆地妖精要担起抚养它们的责任。”莫余没了兴致,所谓的“会刺激妖精发狂的灵材”从一开始就不存在,他还得想想回去之后怎么修改妖精法典。

灰琼答应了一声,两只爪子一爪攥一只幼虎,将草人莫余顶在头上飞回了盆地。

幼虎的到来引动了受害妖精的悲伤情绪,不少妖精差点就要提议血债血偿,莫余好不容易才将他们劝回,大着脑袋准备修订妖精法典。

新的提案通过了。

“妖精法第八条:受刑妖精如有未成年亲属,在受刑后或受刑期间无法照料,由妖精集体抚养长大。”

“妖精法第九条:新修订条款不对过去事件生效,旧有条款对过去事件的判决不受非针对新修订条款影响,独立执行。”

莫余把这两行字刻在了石头的背面。

受害妖精们不能理解这样的条款为何出现,但没必要在这种“友好”条款上惹莫余不开心,故此通过了这两条法条。

幼虎就这么在盆地里住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