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起火的原因是什么?(1 / 2)

 郭飞往门口看了看,道:“他就在门外。”</p>

宋瑞龙看着门口道:“让胡威进来!”</p>

很多人还不知道哪一个是胡威,他们让开一条道之后,只见一个身穿灰布衣衫的男子,拄着一根拐杖,慢慢的向公堂上走了进去,他的脸已经被烧的血肉模糊了,头发也被烧没了,戴着一顶蓝色的小帽子,手上的皮肤都有被火烧伤的痕迹。</p>

那名男子艰难的走到郭飞的旁边,单腿跪下,用另一根拐杖支撑着地面,道:“罪人胡威见过县老爷。”</p>

宋瑞龙看到胡威的右腿已经从膝盖处被截断了,跪在地上实在是非常的难受,所以他让一名衙役给他准备了一张椅子。</p>

胡威感激的看着宋瑞龙,用拐杖支撑着地面,慢慢的坐到椅子上,道:“多谢大人。”</p>

宋瑞龙心中十分的激动,这个胡威如果不死的话,那么赵镇雄的案子很快就可以水落石出了。</p>

宋瑞龙看着胡威道:“胡威,先不说你所犯下的罪,你先说说你的这条腿,还有你身上的烧伤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放心,你犯的罪,本县会依据大宋律法给你定罪,但是,你受到的伤害,本县也会为你讨回一个公道。”</p>

“哎,这大人,怎么这样?对待犯人还要给他讨回公道,这有点说不通吧?”</p>

宋瑞龙好像听出了外面的人的议论了,他对那些百姓说道:“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她的意思就是要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谁犯了错罪谁就一定要为自己的罪行负责,有很多恶人,他们在伤害人的同时也会被另外的人伤害,那么,本县就会把那些案件看成是两个案子,假如犯罪的人被人杀害了,那他就是受害人,本县要查清楚杀他的人是谁,也要为他讨回一个公道。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贼抢了一个商人的钱,后来他又被另外一个人给劫杀了,那么本县就不能因为第一个人是恶人,就放走了第二个杀死他的凶犯。胡威虽然恶贯满盈,可是他现在也算是受害者。他对别人犯的罪,本县会依法定他的罪,该判死刑的,本县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可是别人对他犯的罪,本县会依法追究那个人的责任。”</p>

这个道理宋瑞龙总算是讲明白了,不过有很多人还是不明白,他们认为把一个抢劫的人杀死是没有罪的。</p>

胡威感激的流着眼泪道:“多谢大人肯为小民做主。”</p>

宋瑞龙道:“胡威,你还是说说,你这条腿和身上的伤的事情吧。”</p>

胡威道:“是。”胡威瞪着在地上跪着的赵镇雄道:“赵老板,你还认识我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