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8章 马革裹尸(1 / 2)

 :12点还有一章

代人崇拜犬,认为自己的祖先,是一只天狗……

它黑身白首,它能吞噬月亮,让夜空暗淡无光,它从天空中呼啸而来,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它最终坠落在阴山,那里也是代人的发源地,代人在大同盆地建立邦国后,每年都会派人带着名马金器回去祭祀天狗。

代王在战败被俘,也被赵氏众将调侃般地关在犬舍里,和狗儿们呆在一起,他或许会开心些。

所以他是和同圈的狄犬们一起被带来的,狗儿们体毛黝黑发亮,和亚述人喜欢用战犬一样,代人也有着喜好,射猎打仗时,贵族身边往往会有几只代犬。这种犬很忠诚,虽然饥肠辘辘,在此期间却没有伤害它们的主人,反倒对着黑裘飘飘的赵无恤狂叫不已,或许是它们闻到他身上带着的南方气息。

“啪!”的一声,世界安静了。

只需要一根皮鞭猛抽几下,它们便止住了吠叫,缩头缩脑地钻到墙角去了,直到扔根肉骨头到地上,才吐着舌头重新跑过来,尾巴摇个不停,这就是狗的习性。

赵无恤一直认为,对待代、屠何、鲜虞等戎狄,就要像训狗一样。倒不是民族歧视,而是他的身份决定了他的立场。

勒紧项圈,拴好链子,看到猎物就将它们放出去追逐,再以猎物的肚肠和骨头满足它们,还必须时刻提防喂得太饱了让它反咬你一口,这些野性未去的狗儿可不是后世小宠物能比的,它们将尾巴垂下来,其实长得和狼也差不多。

代王本人也像一匹狼,头狼。

大老远,赵无恤就能闻到他身上如肠肚般的臭味,毕竟和狗儿们屎尿相伴多日,靠近以后一看,只见他的面容被蓬松的胡须所覆盖,就像硕大头狼的鬃毛,虽然被铐住,依然高大雄伟。只是长须上满是汤汁和污迹,未梳洗的头发纠结垂肩,身上衣物业已破烂,显得十分落魄,头狼落了难,被猎人的弓箭射了个正着。

许久不见阳光,代子抬起一只胳膊遮脸,手腕上的镣铐叮当作响。

他被牵到簇拥在众人中心的裘服卿士处,一下子猜到了来者的身份。

“赵无恤?”

太久没说话,代子嗓子有些嘶哑,用的是口音极重的晋言,自嘲道:“你与汝姊一点都不像,面恶而丑,我这样子,恐怕没法在王城内好好招待,尽地主之谊。”

他话还没说完,膝盖处就被后面的赵卒用矛柄狠狠敲了一下,顿时单膝跪地,在赵无恤面前弯下了腰。

“汝倒是没有我想象中的粗鄙,戎狄之君。”赵无恤居高临下地俯瞰他,目光充满嘲弄和厌恶,这个人曾觊觎季嬴,还入寇晋阳,给那里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若非他有令在先,代子早就被愤怒的太原人剁为肉泥了。

“不过你有个地方弄错了,你已经不是代国的主人了,你是阶下囚,亡国亡社稷,若汝等代戎有社稷祖宗的话……”、

代王昂起了头:“天狗依旧庇护着吾等!”

“是么?但代地方圆五百里,已经尽为赵氏所有,部落、族人,皆为赵氏臣妾,现在,我要你也做出选择。”

赵无恤顿了顿,扫了眼旁边的新稚狗、桑干、高柳、且如、无终各部首领,戴上项圈,亦或是自由自在,这对所有人而言都是个选择。

“是做赵氏的犬马,还是要继续当一头野狗?”

代子哈哈大笑,唾了一口,将赵无恤给他的最后生还机会吐到了地上,吐到了赵无恤鞋履边上。

“善。”赵无恤点了点头:“与我预料的一样,不愧是代人里最无畏的勇士,我听说对于代人而言,马革裹尸,再杀名马陪葬,是最高的下葬之礼,我成全你。”

代王昔日的坐骑被牵了上来,赵卒们干脆利落地将它放倒,马儿比主人更知道何为恐惧,瞪着鸡蛋大的马眼,随着眼泪流干,体内的血也流干了。

在军中庖厨、雍人娴熟的刀法下,新鲜带血,热气腾腾的马皮被剥下,从刚才坐骑倒下时起口中便骂声不绝于耳的代王被推到上面,他的双手双腿完全被绳索缚住,倒在马皮上,口中不停,满是代地戎语,将赵无恤祖上到他的姐妹儿女都问候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