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惨的古人啊,苏小义从自制的蒸笼里端出一盘子焖猪手、还有一盘子干菜扣猪肉。
尝一口,嗯肥瘦正好。猪手软糯香化,盘子里的黑豆吸收完猪手的油脂,吃一口满嘴肉香。扣肉也好,都是上好的五花肉,切成薄片,肥瘦相间,干菜吸收油脂的油腻后饱满透亮,夹起一筷子咀嚼两口,顿觉人生最美之事不过如此。
炒面做的不好,没有酱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虽然有黄酱勉强可以替代,但是到底味道不足,差了点意思。
有时间了琢磨一下看看能不能造点酱油出来,虽然知道大概的流程,但还需要多次的实验才行。
高中化学课上老师仅仅讲过一嗓子,已经忘的差不多,得努力回想一下。
刚吃几口就感受到几道极度不友好的目光对着自己,抬头看一眼,孙正权正在暗暗运气,手里的巨碗正在颤抖,随时有飞过来的可能,薛讷绿眼森森,嘴里咬到的面条也往嘴里送,看的苏小义一阵干呕。
“此乃何物?”孙正权用筷子指着苏小义面前的闷猪手和干菜扣肉。
“老孙,你傻了?这猪手你都认不出来?果然是宫里的太医,这些贫贱之人才吃的粗食想必你是从来不吃的。听说宫里只吃羊肉,猪肉根本就瞧不上。”
“这一道呢?”孙正权指向另一只盘子。
“这是干菜扣猪肉。”
猪肉很便宜,家中奴仆只花了三十个铜钱就买回来十斤上好的五花肉,至于猪手那完全就是送的。出门嘱咐他买猪手的时候奴仆一脸诧异,那种东西从来都是扔给野狗吃的,连杀猪的屠夫自己都不吃。
整日踩在烂泥里的猪手,肮脏不已,看到都觉得恶心,又如何下的去嘴?
三十铜钱买十斤猪肉,还额外送了八个猪手,赚大了。
听说猪手不要钱,苏小义当即决定,以后奴仆每日都去一趟杀猪铺,把猪手全部捡回来。还有那些猪内脏,有多少算多少,统统捡回来,家主我自有用处。
张大躲在自己房里痛苦不已,感慨家主的节俭,为了省下几贯钱,连那些肮脏之物都要捡回来,这和要饭的乞丐又有何异?以后要严格约束那些下人,家主都如此勤俭,他们这些做下人的就更要节俭。
大狗热泪滚滚,嘴巴的口水就没停过。自从在草原吃过主人亲手做的牛杂,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无上美味。只可惜牛太少,又不能随意杀掉,只能摸着嘴想象。现在主人又打起了猪下水的主意,看来自己又能吃到天下难道的美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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